最近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判了一起离婚官司,里面提到的事情还挺让人长见识的。随着大家现在都喜欢玩短视频、搞直播,像抖音号这样的网络虚拟财产变得越来越值钱了。以前大家不太在意的账号现在可是家里的一笔不小的财富,要是离婚时怎么分也成了大问题。 这个案子讲的是一个叫段某的女同志,她和丈夫艾某感情破裂后闹离婚,争执点就在于她婚后自己注册并运营的抖音账号。这个账号因为粉丝量多、变现能力强,产生了不少收入。湘阴县人民法院在审理的时候直接面对了这个新问题。 法院首先查了一下这个抖音号的法律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网络虚拟财产有规定的就按规定办。因为这个账号粉丝很多而且能赚钱,法院就认定它是受法律保护的财产。再加上这个号是夫妻婚姻期间弄起来的,所以判定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必须得分开。 为了知道这个虚拟财产值多少钱,法院请专业机构做评估。机构没有随便估算一下,而是看了粉丝活跃度、内容质量、品牌合作这些因素,还跟市场上的同类账号做了对比,最后得出账号值百万多块的结论。法院觉得这个评估很科学、严谨也合理。 至于怎么分这个账号,法院想了很多办法。他们觉得账号虽然是共同财产,但它主要是靠段某一个人一直运营起来的,跟她的才华、投入和形象分不开。如果把账号分给别人或者换个运营主体,很可能会让它变得不值钱。所以为了发挥最大的作用又公平起见,法院最后决定把账号判给段某继续运营。 段某要给艾某一定比例的钱作为补偿。具体算下来艾某享有40%的权益。一审判决下来后艾某不服上诉了,但二审维持原判。 这事儿说明现在的自媒体账号和短视频越来越火了,个人或者家里运营的这些数字资产正成为家庭财产的重要部分。分这些东西不光是分钱的问题,还关系到创作者的名声和自由。这个判决给大家指了一条路:如果账号能赚钱、有市场价值就可以当夫妻共同财产分。 湘阴县人民法院的这个判决是在应对数字时代的变化做的一个尝试。它不光解决了一个具体纠纷还告诉以后怎么处理类似的案子。大家平时也要多注意这些虚拟财产的价值和法律保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