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重庆检察创新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

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背景下,重庆段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其691公里干流线的保护成效直接关系流域生态安全。

然而长期以来,多头管理导致的"九龙治水"困局、行政区划造成的治理碎片化、生态损害修复滞后等问题,严重制约着保护效能。

2018年万州非法采砂码头案暴露出传统治理模式的局限性——尽管刑事处罚已终结违法行为,但受损岸线修复仍面临责任主体不明、资金短缺等难题。

针对这一制度性瓶颈,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率先突破部门职能壁垒,将分散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条线的生态保护职责整合归口,创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办案机制。

该制度的核心创新体现为"三个重构":职能上实现刑事追责与生态修复同步推进,机制上建立"一案双查"办案规程,空间上打破行政区划实施流域协同治理。

在万州800亩林地破坏案中,检察机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既追究违法者刑责,又追缴43万元专项修复资金,开创生态司法"全链条保护"先例。

跨区域协作是新制度的突出亮点。

以川渝交界的新盛河治理为例,面对水质反复超标难题,梁平区检察机关突破"就案办案"思维,联合四川开江县检察院推动两地共建污水管网,仅用常规方案30%的成本实现水质从劣Ⅴ类到Ⅱ类的跃升。

这种"基础设施跨省共享"模式,为成渝双城经济圈生态共保提供了司法实践样本。

数据显示,制度推行以来,重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数年均增长57%,跨区域协作案件占比达34%。

随着2021年长江保护法实施,该制度迎来系统升级。

重庆市检察院出台11项配套措施,重点强化数字赋能与流域协作:建立"长江生态检察大数据平台",接入水利、环保等12个部门监管数据;设立5个跨省市检察协作工作站,办理跨省案件同比提升210%。

最高检在2023年发布的检察改革蓝皮书中,将其评价为"流域综合治理的司法创新范式"。

守护长江上游,不仅是对一江清水的守护,更是对发展方式与治理能力的检验。

从个案整治到制度成型,从单点攻坚到跨域联动,重庆以法治思维推动生态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面向新阶段,只有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协同治理、提升数字化能力,把责任链条压实、把修复闭环做实,才能让“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图景在长江上游更加稳定地呈现,并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夯实更牢固的生态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