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就是服务住户的”

“物业”的定位得变一变了,从以前的管理角色改成服务角色。这个消息出来了!3月10日,上观新闻网报道说,全国人大代表樊芸收到了住建部的反馈,住建部采纳了她的建议,准备把《物业管理条例》改名叫《物业服务条例》。樊芸提出这个建议,就是想通过名称的变化,让业主能真正感受到自己是主人。这个消息一出来,网友们都热烈讨论,觉得很合理。“物业就是服务住户的”,他们说,“关键是要提升服务质量”。两字之差,其实说到了社区治理中长期存在的问题。平时生活中,“物业”这个词往往让大家又爱又恨。一方面它是小区正常运转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当它老拿“管理者”自居,给业主设各种限制时,就会让人反感。比如樊芸提到的“业主因为没车位被拦在小区外面”,物业总觉得自己方便就好。如果用“服务”思维来看待问题,他们应该帮助业主解决困难,满足他们的需求,而不是各种阻拦。“管理思维”和“服务思维”的区别很明显:“管理”强调控制和主导,“服务”则更注重履行承诺和责任。把“管理”改为“服务”,就是从根本上明确了物业和业主的关系——物业是按合同提供专业服务的一方,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住建部很快就采纳了樊芸的建议,让大家感受到了民众的声音真的能被听见、被重视。这种交流方式拉近了政府和民众的距离。“好政策不是凭空想出来的”,这个道理大家都明白。当然,“改名只是第一步”,还要看怎么把服务落实到实处。需要政府部门出台配套措施、加强监管,也需要物业公司增强服务意识,多跟业主沟通协商。“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近年来在社会治理中有不少例子: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基层网格员上门帮忙、对企业实施“无事不扰”政策等等。这些变化都是因为理念和角色变了。“以人为本”的态度逐渐融入生活中。“从物业管理到物业服务”的更名就是这个趋势的缩影。“管理”被改名,大家都很满意;至于如何落实“服务”,大家都在期待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