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残疾人保障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青海省最新数据显示,该省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已提升至94%,此数字较"十三五"末期实现显著增长,标志着高原省份在特殊群体社会保障领域迈上新台阶。 长期以来,受自然条件制约和经济发展水平影响,青海省残疾人群体面临保障覆盖不足、服务资源分散等现实困难。特别是在平均海拔超过3000米的农牧区,残疾人家庭往往因医疗支出大、创收渠道窄而陷入"脱贫—返贫"循环。对此,青海省自2021年起将残疾人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整体布局,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动态监测机制,对7235户存在返贫风险的残疾人家庭实施建档立卡管理。 在具体政策实施层面,青海省采取"基础保障+特色帮扶"双轮驱动模式。基础保障上,不仅将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纳入省级统筹重点,更创新实施"政府代缴"政策,按每人300元标准为重度残疾人承担养老保险费用。据统计,"两项补贴"标准五年间累计提高20元/月,全省发放总额达8.34亿元,低保覆盖率达到应保尽保。特色帮扶则体现在就业赋能领域,通过建立129个就业基地、发放342万元助残贷款等举措,使1.02万农村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 值得关注的是,青海省在实践中探索出符合高原特点的帮扶路径。针对地广人稀的实际情况,投入1855万元开展"送技术上门"服务,1.24万人次接受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针对照护需求,创新建立"机构+社区+家庭"三级托养网络,5485万元专项资金保障2.08万人次获得专业照护服务。这些举措有效破解了服务半径过大导致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中国残联专家指出,青海模式为西部省份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参考。其核心经验在于:一是建立防止返贫的长效机制,二是推动保障政策向发展型转变,三是注重发挥金融工具的杠杆作用。随着第二批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的启动,该省计划深入扩大产业扶持覆盖面,重点培育涉残新型经营主体。
发展残疾人事业既是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通过完善制度保障底线、加强能力建设拓展空间,才能帮助更多残疾人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共同富裕进程中,提升政策精准度、服务可及性和协同效率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