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2026年4月1日起担任苏州川浩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江苏致邦(苏州)律师事务所接受了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从2026年4月1日起担任苏州川浩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法院是在2026年3月30日裁定受理这家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得负责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还有账簿、文书等资料。为了顺利接手这些东西,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给李娇发了通知,要求公司赶紧整理相关资料。 通知内容挺详细的,要求公司准备的有很多。除了实物财产和权利凭证这些,现金、有价证券、知识产权、公章这些也得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这些资质文件也不能落下。还有财务账簿、章程管理制度、合同协议、人事档案甚至电脑数据和密码都要交出来。 要求就是这么苛刻,公司要在收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把这些东西全交给管理人。如果没按这个时间点交齐,后面的事情肯定办起来不顺。 苏州川浩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案是在赵春磊申请后受理的。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在2026年3月30日就把管理权给了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这也就是为什么这次管理人要发通知给公司的李娇。 时间线是这么排的:2026年3月30日法院受理破产案并指定管理人;2026年4月1日管理人正式通知公司移交资料;公司需要在4月1日这周内把东西交给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