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十四岁的小孩李某,2004年出生,用妈妈的手机玩游戏,他把半年里攒下来的钱全都用在游戏里充了值。起初他自己充了1058元,后来又买了个成年人的账号再充了5015元。总共加起来一共是6073元。苹果手机的后台记录跟游戏数据都能对得上号。李某的家长觉得自己给手机设密码没设限额,也没好好看游戏充值记录,觉得责任全在平台那边,想要全额退款。 其实,像李某这样的事儿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有个叫李某某的小朋友也才14岁,用父母的手机在“X游戏”网店连买了374个账号,花了36652元买皮肤、面具还有小花裙子这些东西。第二天父母发现账单后立马找客服要求撤销所有交易,商家却只愿意退一半。 根据法律规定,《民法典》第145条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做的事儿如果跟年龄和智力不相配,要是法定代理人拒绝承认就无效。像李某某这种情况涉及的金额大,买的又都是账号而不是小物件儿,明显超过了那个年纪该有的能力范围,所以法院判全额退款。 但李某这事儿判得就没那么简单了。法院仔细分析了情况后觉得有几个问题:一是未成年人自己一直坚持充值很久;二是家长管得太松;三是游戏公司也没按规矩严格落实实名制和限额。最后法院商量了一下决定补偿30%,也就是1821.9元,剩下的损失家长和平台自己担着。 国家新闻出版署有个《通知》规定了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怎么花钱:不到8岁不许付费;8到16岁每次最多花50元,一个月最多花200元;16到18岁每次最多花100元,一个月最多花400元。要是企业没按这规矩提供服务就是违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也说了:没经过监护人同意的打赏或者游戏充值支出,家长要回来的话法院都得支持。《民法典》里也说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做的纯获利或者跟年龄智力相配的事儿才有效。 所以呀家长们可得注意这几点:别把手机密码告诉孩子或者随便给他们玩;给手机设个强密码加上指纹或者人脸识别;定期看看账单和游戏充值记录发现不对劲赶紧留证据;平时多陪陪孩子让他们把游戏当成放松方式而不是赚钱工具。 给平台也提个醒儿:实名制和限额制度得严抓严管;要是发现短时间内有大额充值得人工复核一下;退款通道要畅通点收到投诉得赶紧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别惹上官司。 等到法律和规则一起使劲儿了,才能把未成年人在网络上的风险降到最低头让大家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