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AI的各种应用引发了广泛关注。其中一个焦点是AI数字艺人和明星之间的相似性是否构成肖像权侵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郭旨龙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琦对这个话题进行了深入探讨。2024年4月23日,上海一家影视传媒公司发布了视频,宣布签约了两位AI数字艺人秦凌岳和林汐颜,他们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这次事件引发了广泛讨论,人们开始关注AI数字艺人和明星之间的相似程度。这些AI数字艺人不仅表情僵硬,而且没有真实人类表演的感染力。3月18日,这个视频发布后,一些网民对AI数字艺人表现出了抵触情绪。他们认为,在高难度拍摄方面,AI数字艺人有优势,但难以替代真实人类演员。4月23日,这次事件引起了更大规模的讨论。 还有25万元的争议也引发了人们的关注。之前有20多位配音演员通过社交平台公开发声,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这次配音侵权案涉及到殷女士和被告软件公司之间的纠纷。殷女士是一名配音师,她从未授权过任何个人或公司将她的声音AI化。但是她发现一些短视频平台上用户发布的视频中使用了基于她声音制作的AI配音。这个案件给配音师们带来了巨大困扰。 在这场讨论中,有法学专家指出:判断AI数字艺人是否侵犯肖像权,并不是简单地看外表相似与否。 例如王琦就提到:关键在于能否从数字人形象识别出真实人类。 此外,AI数字艺人创作者必须遵守法律底线,避免“撞脸”“融脸”等行为,若确实需要参考真实人类形象,必须获得合法授权。 AI技术为演艺行业带来了新可能性,但技术创新不应以侵犯人格权益为代价。专家们强调:创作与使用AI数字艺人必须兼顾合规与创新。肖像权保护不仅是对真实演员权益的守护,也是对原创性的尊重。完善相关立法和强化行业自律能够让AI技术真正成为行业发展助力。 2024年4月2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判决。被告科技公司和软件公司向原告赔礼道歉,被告文化传媒公司和软件公司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赵瑞罡法官审理此案时指出: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声音如果具有可识别性就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例如殷女士的声音被AI化后与她本人有高度可识别性。 这个判决给出了明确答案:被AI化的声音依然受到法律保护范围之内。 这个事件给我们敲响警钟:在享受技术便利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应该认识到技术发展带来好处的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才能确保技术向善、行业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