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有个叫小辉的10岁男孩把亲爹给告了,理由是亲爹在离婚后悄悄卷走了他攒的近8万元压岁钱。这事儿挺让人意外的,毕竟大家平常都觉得孩子的压岁钱大人保管很正常。不过法官这次没留情面,判小辉的父亲全额把钱还回来。很多人看了都挺感慨的,觉得法院这一锤子定音真够硬气。 其实根据《民法典》,长辈给的红包算是纯获利的赠与,钱一给到孩子手里就是人家的了。而且监护人只有保管权,没权随便花孩子的钱。哪怕是为了自己买房装修过日子,这事儿也站不住脚。特别是对离婚家庭来说,这点钱既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归谁养就能抵掉。 这事儿在网上引发了不少讨论。大家发现不少家长嘴上说帮孩子存着钱,结果要么拿去还房贷要么就没了下文。有些人甚至直接把孩子账户的钱转到自己名下不还。“孩子是我生的所以钱就是我的”这种想法真的大错特错了。法律上孩子是有独立财产权的,父母只是负责看顾的“管家”。 对离异家庭来讲有三条底线特别得守住。第一不能把孩子的压岁钱当成共同财产分割;第二只能用来给孩子交学费看病或者培训;第三建议开个单独账户存钱,密码流水都得清楚。一旦有一方擅自转走或挥霍都属于侵权行为。 这事儿说到底还是法治进步的表现。以前大家觉得家里财产是一锅粥分不清谁是谁的,现在法律明确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了。对全社会来说这也是个普法的机会——接受赠与是孩子的权利受保护;监护权不等于所有权;孩子的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希望大家能明白:生养之恩不能成为侵占孩子财产的借口;监护的职责首要的是守护而非占有。但愿每一个孩子的压岁钱都能被妥善保管专款专用;但愿每一对离异父母都能守住法律底线守住为人父母的初心;但愿亲情和法治能并行不悖别让红包变成伤痕别让爱变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