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庄河市人民法院对一起蔬菜农残超标案件作出判决:经营蔬菜大棚的杨某某在芹菜种植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毒死蜱”,并将部分芹菜对外销售,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案件发生在元旦、春节前夕蔬菜消费走高之际,再次提醒食品安全要求必须落实到田间生产和市场流通的各个环节。
食品安全无小事,从田间到餐桌的每一环都要守住关口;此案再次提示:只有法律监管、行业自律与公众监督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春节将至,各方更需绷紧这根弦,让健康与安心成为节日餐桌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