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跨境化、组织化特点突出,近年来成为侵害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高发犯罪类型之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2月4日有关访谈中披露,2025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缅北集中遣返涉诈人员4300余人,起诉1.1万余人,持续对跨境电诈犯罪形成高压震慑。此组数据传递出明确信号:依法惩治、系统治理正在加力推进,打击锋芒直指境外电诈犯罪链条的关键环节和骨干层级。 问题上,跨境电诈之所以危害大、治理难,突出表现为“链条长、分工细、隐蔽强”。一端境外集聚窝点,组织招募、拘禁控制、话术培训、实施诈骗;另一端通过网络支付、虚拟资产、地下钱庄等方式转移赃款,逃避追查。部分犯罪集团在边境地区盘踞,利用地缘与信息壁垒,对国内受害群体精准投放,甚至衍生出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恶劣。 原因上,一是跨境犯罪成本与收益失衡,犯罪集团利用境外复杂环境与跨法域落差降低被追责概率;二是信息技术迭代推动作案手段升级,冒充公检法、虚假投资理财、刷单返利等套路不断翻新,诱骗更具迷惑性;三是黑灰产“供给侧”持续存,从手机号卡、银行卡到支付通道、技术平台、洗钱网络形成“产业化配套”;四是部分人员受高薪诱惑或被胁迫出境,成为犯罪链条中的“可替代”执行者,导致打击治理面临“抓不尽、灭不绝”的压力。 影响上,从司法效果看,集中批捕、起诉释放惩治强信号,推动形成“打组织、打链条、打金主”的治理导向。浙江、广东、福建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缅北明家、白家、魏家、刘家等重大跨境犯罪集团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最高检挂牌督办、全程指导督导,体现对重大复杂案件的统筹把握与证据标准的严格落实。涉及的案件中,明家、白家犯罪集团已被判决,共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7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彰显依法从严惩处、以案释法震慑犯罪的鲜明立场。从社会效果看,有助于遏制电诈高发势头,增强群众安全感;从国际效果看,对境外特重大犯罪集团及其首要分子依法追责,体现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维护法治尊严与国家权威的坚定态度。 对策方面,持续提升治理效能,关键于把“惩治”与“治理”贯通起来。一要坚持依法从严,突出打击重点,围绕犯罪集团组织者、骨干成员和“资金链”核心环节加强证据审查、依法追诉,提升精准打击能力。二要强化协同联动,推动侦查、起诉、审判衔接配合,落实对重大案件的统筹指导和流程监督,既确保打击力度,也确保办案质效与程序正义。三要做实源头治理,针对“两卡”违法、洗钱通道、黑灰产技术服务等问题,完善行业监管与风险预警机制,压缩犯罪滋生空间。四要深化国际合作。杜学毅指出,电诈治理是各国共同课题。检察机关积极利用双边、多边机制推动反电诈国际合作,参与《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谈判,推动在联合国框架下构建打击预防电诈等网络犯罪的国际合作机制,2025年10月我国签署该公约。随着国际规则与协作机制完善,跨境取证、追赃挽损、嫌疑人遣返等关键环节的制度化、常态化水平有望更提升。 前景上,跨境电诈治理仍将处于“攻坚与巩固并重”的阶段。一方面,犯罪可能向更隐蔽平台化、远程化、虚拟资产洗钱等方向演化,侦查取证和资金追踪的技术门槛上升;另一方面,集中惩治重大犯罪集团、推动国际合作机制建设,将促使犯罪成本持续上升、活动空间被进一步压缩。可以预期,随着全链条打击体系更加完善、跨境执法司法协作更加紧密、社会面防范更加深入,跨境电诈犯罪的生存土壤将被持续削弱,治理成效将以更可持续的方式巩固。
电信网络诈骗的打击治理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国内外的共同努力。检察机关在这场战役中体现出的坚定决心和有效行动,不仅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国家的法治尊严。随着国际合作机制的优化和国内打击力度的持续加强,我们有理由相信,跨境电诈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将被继续压缩,法治的光芒必将照亮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