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西藏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红线过半、质量领先、绿色动能加速释放

近日召开的全区生态环保工作会议传来捷报。

"十四五"期间,西藏自治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答卷,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了重要贡献。

作为全球重要的生态功能区,西藏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责任。

近年来,西藏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如何在保护好这片净土的同时,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为此,自治区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60.7万平方千米,占全区国土面积50%以上,为生态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和制度基础。

三江源国家公园唐北区域的获批设立,标志着西藏生态保护体系更加完善。

这些举措有效筑牢了生态安全底线,确保了关系国家长远发展的生态功能不被破坏。

在系统保护的基础上,西藏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和建设。

自治区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大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森林覆盖率从"十三五"末的12.31%提高至12.5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48.07%。

这些指标虽然数字增长看似平缓,但在高海拔、生态脆弱地区实现这样的提升殊为不易。

第二次青藏科考最新成果显示,亚洲水塔的供水能力、碳汇能力和生物多样性服务潜力显著增强,充分说明西藏生态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西藏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

自治区出台了《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制定实施《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规划》,明确了建设目标和路径。

围绕"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的目标,统筹实施了生态保护修复、垃圾污水处理、国家公园建设等重大项目53个、标志性工程13个。

建立了6大类33项生态文明高地创建指标体系,其中21项指标已走在全国前列。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数量规模总数突破29个,充分体现了西藏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污染防治是生态保护的重要内容。

西藏精准施策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划定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区,累计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车超24万辆,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超2.5万辆,全面禁用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完成了8大水系33条江河源区划定,开展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口径普查,实施了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排查整治。

这些精细化、差异化的措施确保了污染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环境质量是生态保护成效的直观体现。

西藏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9%以上,主要江河湖泊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8%,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

这一系列指标充分证明,西藏依然是世界上环境质量最好的地区之一,这份成就来之不易,需要倍加珍惜。

绿色发展已成为西藏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自治区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有效保障了川藏铁路、雅下水电开发等重大工程的落地实施,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统一。

构建的全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推进了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的降碳减污协同增效。

目前,全区已建在建电力装机3307万千瓦,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1.9%,清洁能源正在成为西藏能源供应的主体。

5年累计下达草补林补资金136.8亿元,年均为农牧民提供生态岗位44万余个,建设高原和美乡村1000个,充分体现了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的良性互动。

生态环保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为生态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西藏修订了《环境保护条例》,出台实施了《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办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冰川保护、湿地保护等地方立法。

日喀则、拉萨、山南、林芝4市首次同步开展雅鲁藏布江流域立法,形成了流域上下游协同保护的新机制。

健全的生态环境与法院、检察院、公安4部门行刑司法衔接机制,持续深化的省以下"两监"垂改,以及新组建的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都在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西藏的生态实践充分证明,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可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在新时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征程上,西藏正以其独特的生态价值和示范意义,书写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篇章。

这片雪域高原的绿色发展之路,不仅关乎区域可持续发展,更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