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 24家法庭基本覆盖全国主要城市 2025年破产案件受理量创新高

随着经济结构深度调整,企业破产处置成为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的关键环节。最高人民法院2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新设立的6家破产法庭填补了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司法空白,全国性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问题背景方面,过去部分地区因缺乏专业审判机构,导致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效率低。以2024年为例,某钢铁集团重整案因管辖权争议拖延9个月,直接影响3000余名职工安置。此类现象凸显司法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短板。 针对此现状,最高人民法院采取分层推进策略:长沙、沈阳等区域枢纽城市设立法庭——既考虑地理覆盖均衡性——又兼顾当地产业特征。以郑州为例,该法庭成立后半年内即审结27起装备制造业破产案件,平均周期缩短40%。数据表明,2025年全国破产案件审结率达86.4%,较2020年提升22个百分点。 从实际成效看,专业化审判产生多重正向效应。在债务化解上,通过"重整优先"原则,成功挽救472家具有持续经营价值的企业。以西安某半导体企业为例,通过庭外重组与司法程序衔接,不仅保全核心技术团队,更吸引战略投资38亿元。资产盘活数据则显示,长三角地区通过破产程序释放工业用地1.2万亩,为新兴产业腾挪空间。 值得关注的是,审判机制创新同步推进。深圳法庭首创"预重整指引",将企业救治窗口前移;北京法庭建立跨境破产协作机制,已协助处理3起涉及港澳企业的债务重组。这些探索为《企业破产法》修订提供了实践样本。 前瞻分析指出,随着破产法庭功能持续深化,未来将重点完善三方面:一是构建跨区域案件协调平台,应对集团企业破产难题;二是培养兼具金融、法律知识的复合型法官;三是健全破产信用修复制度,为企业家二次创业创造条件。

破产制度的完善程度反映市场经济的韧性和治理现代化水平。破产法庭网络的扩展和专业化建设的加强,为风险有序化解和资源高效配置提供了司法保障。未来,通过依法审理、提升质效和完善协同机制,实现"能退出、可重整、稳预期"的常态化运作,将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同时促进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