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云浮市,开展为期近三周的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工作。这是广东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督察压力传导,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生态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督察期间,新兴县迅速响应,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开通电话专线2873449、设立县信访局和环保局两处信箱、公布环保部门值班电话2913108等四条举报渠道。各渠道每日8时30分至18时30分安排专人值守,确保群众诉求第一时间登记、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反馈。这个举措将监督权交到群众手中,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从当前环境治理形势看,部分企业和个人仍存在侥幸心理。偷排偷放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企业通过暗管、渗井等隐蔽方式排放污染物;危险废物非法处置问题依然存在,违规转移倾倒行为屡禁不止;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异味长期困扰周边居民;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夜间扰民投诉居高不下;秸秆露天焚烧导致空气质量短时恶化;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排污等行为威胁群众饮水安全。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反映出部分地区环境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也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群众参与监督渠道不够畅通等深层次矛盾。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明确将偷排偷放、非法处置危废、恶臭异味扰民、噪声污染、秸秆焚烧、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行为等六类问题作为重点督察对象。新兴县环保部门提示,群众在举报时应注重证据收集,拍摄照片时需包含时间、地点、污染现象等关键信息,采用远近景结合方式,对持续性污染行为进行连续记录,并详细说明污染发生频率、时段等细节,以便执法人员快速锁定违法事实,提高查处效率。 此次督察的意义不仅在于解决一批具体环境问题,更在于建立长效监督机制。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将群众诉求直接传导至决策层,形成问题发现、交办、整改、反馈的闭环管理体系。每一件举报都将纳入工作台账,实行限时销号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这种自上而下的督察压力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模式,正在重塑云浮市环境治理格局。 从更深层次看,环境保护督察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重要抓手。通过督察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倒逼地方转变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新兴县此次开通的四大举报渠道,实质上是在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让每一位公民都成为生态环境的守护者。
生态环境治理需要持续发力。此次督察既是对问题的集中排查,也是对治理能力的检验。唯有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压缩违法空间、固化整改成果,才能实现蓝天碧水的常态化,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