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咱们说伏羲、吕氏和昆仑山的时候,其实都是在讲人类婚姻是怎么一步一步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你想啊,在最开始那个啥都不懂的蒙昧时代,大家伙儿连“性”和“爱”是怎么回事儿都分不清楚,哪还谈得上什么婚姻契约。古籍里写“男女杂游,不媒不聘”,说的就是那会儿的事儿。《吕氏春秋》里更是直接讲:“太古的时候根本没有国君,老百姓们就聚在一起过日子,根本不分什么亲戚兄弟夫妇男女。”说白了,那时候没有固定的伴侣,也没什么道德羞耻心,生下来的娃连自己的爹是谁都不知道。 因为生产力太低了,老祖宗们根本没法解释肚子里的孩子是咋来的。就像《诗经》里写商族的始祖契是“简狄吞燕卵而生”,《史记》里说周族的始祖后稷是“姜嫄踏巨人足迹而孕”。这些听起来很扯的故事,其实都是因为那时候的人怕孩子没爹疼。既然不知道是谁下的种,只好把这锅甩给天上的星星和地上的鸟兽了。这些怪力乱神的事儿不仅填补了空白,还让部落里的人有了共同的记忆。 后来生产工具越来越先进了,采集和打猎也有了自然分工。老人就留守家里看家,年轻力壮的出去干活。这种按年龄分开住的习惯一来,不同辈分的男女就不怎么混在一起了。谁都开始讨厌跟长辈谈恋爱了。这样一来呢,以前那种乱七八糟的群婚也就慢慢变成了血缘婚。虽然父女、母子不能在一起了,但同辈的兄弟姐妹还是可能既是兄妹又是夫妻的。 唐代的《独异志》里有个特别有意思的传说。说女娲兄妹俩在昆仑山上相亲。他们约定如果烟能合拢就结婚,结果烟老不散。妹妹就主动凑上去了,哥哥拿把草扇挡着脸才算是办了婚礼。类似的说法在苗族、怒族还有壮族那儿都传得很广。这个故事就是那个时代血缘婚的活化石。在这些故事里,那种“只知道妈不知道爹”的同辈群婚被浪漫化了,变成了原始人对亲密血缘的集体回忆。 这种看起来挺落后的血缘婚其实挺重要的。从基因上讲,兄弟姐妹结婚能让隐性基因更快固定下来,好让脑子变得更聪明、身体长得更强壮。从社会上讲呢,一家子兄弟姐妹一起照顾孩子既省钱又能让大家更团结。就是靠着这种“乱而不禁亲”的野性婚姻方式,人类才从猿人变成了人,部落也慢慢发展成了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