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教育改革持续推进,江苏在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率先提出“支持有条件地区推广中小学春秋假”;目前,苏州、南京等9个城市已明确春假为4月1日至3日——并与清明节假期衔接——形成6天连休。该安排被认为是“双减”之后的配套举措,意在调整教学节奏,同时带动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的探索与完善。教育专家指出,春秋假在欧美已有较成熟的制度经验。我国自2013年国务院《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提出探索中小学春秋假以来,杭州、北京等地曾开展试点。此次在江苏范围内推进,显示素质教育改革正在继续走深。苏州市教育局涉及的负责人表示,假期时间结合江南气候特点,避开梅雨和高温,更便于组织研学与实践活动。
春假制度的推进,反映出公共治理思路的变化——从单一的集中休假,转向更灵活、更贴近家庭需求的休假安排。假期的价值不止于休息,更在于为家庭共处、亲近自然与文化提供时间。如何让制度红利覆盖更多群体,让休假不再成为少数人的选择,仍是后续落地过程中需要持续关注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