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男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行拘十日以上

2000元、30米、34分、3月17日、5万元,这些关键词把吉林省吉林市最近发生的一件大事串了起来。沈阳铁路公安局吉林公安处哈达湾站派出所的民警接到报警,说是长珲城际线的护网边上着了火,到了11时34分火情变得很危险。消防队员和铁路公安火速赶去把火给灭了,受影响的铁路运输秩序也赶紧恢复了。经过调查,村民张某为了清理自家地里的草,在离防护网30米的地方违规烧荒,结果把火引到了铁路网里面。这一把火烧得太狠,导致有11趟列车没法开了,好多车还晚点或者临时停车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张某因为过失引起火灾被行政拘留了。法律规定过失引起火灾不构成犯罪的要拘留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张某就因为这个规矩被处罚了。 还有《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得很清楚,在铁路线安全保护区里烧荒这种危险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单位这么干会被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罚款5万元以下,个人这么干就罚款2000元以下。这次事件发生后,当地的铁路部门专门去沿线的村屯做宣传,把铁路安全的知识和法律条文送到每家每户手里。他们还和各村的负责人商量好了办法,建立了联动机制来防止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给村民们发了安全隐患告知书,就是为了从根子上把乱烧荒的行为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