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威信沟头煤矿“8·18”较大事故调查结果公布:40人被建议追责,21名公职人员移交问责

2024年8月18日5时35分,位于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的沟头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这起事故造成6人不幸遇难、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070.1万元,再次为煤矿安全生产敲响警钟。

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深入调查,事故原因已基本查明,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随之确定。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在于企业违法违规生产。

调查报告明确指出,沟头煤矿在未消除煤层突出危险的情况下,仍然冒险蛮干,组织职工进行违法违规采掘作业。

这种置国家安全规定于不顾、将职工生命安全视为儿戏的行为,直接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生产中最危险的灾害之一,对此类风险的防范必须严之又严、慎之又慎,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酿成大祸。

除企业主体责任外,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同样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调查表明,相关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对沟头煤矿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地方党委政府在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上也存在不到位现象,对重大安全风险的管控力度明显不足。

这些监管漏洞的存在,为企业的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最终酿成了严重后果。

针对调查查明的事实,调查组对40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分类处理建议。

其中,沟头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矿长等9人因在事故中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已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云南地方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人同样被移交司法机关。

这充分说明,对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调查组采取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沟头煤矿地测副总工程师、综采队队长等7人被撤销或吊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并处以行政罚款。

这些措施旨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约束,确保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谨慎地对待安全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21名公职人员因监管失职被移交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这些人员分别来自昭通市能源局和威信县相关部门,他们在煤矿安全监管中的失职行为直接导致了风险隐患的积累。

通过对公职人员的严肃问责,能够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意识,推动形成"权力对等、责任对等"的工作机制。

在企业层面的处罚上,调查报告同样体现了"零容忍"的态度。

沟头煤矿被处以600万元罚款,并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该煤矿在采矿许可证逾期期间仍然非法违法组织煤炭开采的行为,已被移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这一系列处罚措施,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

值得关注的是,调查报告要求昭通市人民政府对沟头煤矿的办矿能力和灾害治理能力进行专项论证,根据论证结果决定是否关闭该矿。

这意味着沟头煤矿的未来前景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其能否继续从事煤炭开采生产,将取决于其整改情况和能力评估结果。

此外,对云南地方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处理也不容忽视。

该单位因在设计中存在问题而被处以行政罚款,并被责令停业整顿。

这提醒社会各界,煤矿设计、咨询等配套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工作,不能因商业利益而降低安全标准。

地方政府部门的整改要求同样明确。

威信县能源局、自然资源局,昭通市能源局,威信县委、县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这意味着他们必须系统反思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威信煤矿事故再次敲响安全生产警钟。

生命重于泰山,安全高于一切。

这起事故的调查处理既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负责,也彰显了依法治理安全生产问题的坚定决心。

期待此次严厉问责能够形成有效震慑,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强化履职尽责,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避免类似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