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是浏阳的黄先生在2月25日给我们反映的,说是花538元网购了一个40克重的“足银”手镯。到手一看,比他想象中轻多了,颜色也不对劲。一送到浏阳市淮川街的打金店检测,结果让人瞠目结舌:这手镯里竟然只含1.1%的银,剩下的61.9%是铜,18.82%是锌,还有18.17%的镍。商家把“足银”挂在嘴边,实际成分差得太远,这明显是坑人。 事发后他赶紧找商家,结果对方早就下架商品跑路了。他找平台交涉时,平台刚开始只愿意赔300元,后来磨了半天同意退500元可折现的优惠券。平台这是想打折处理责任吗?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有权“退一赔三”,也就是退回538元本金,再赔3倍的1614元。要是赔偿金额不到五百元,按五百元算。黄先生应该得到1614元赔偿金,而不是500元的券。 湖南楚知律师事务所的严亮律师也表示,商家用虚假宣传诱导购买,实际产品品质严重不符,这就是消费欺诈。平台明知商家有问题还不采取措施,或者审核没到位也有连带责任。消费者有权坚持要现金赔偿,别被券糊弄了。责编是刘茜,一审二审分别由刘茜和印奕帆负责,三审则是谭登。这次经历给咱们提了个醒:网购贵金属时,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成分再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