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从“倾诉窗口”到“伤害通道”的风险外溢。 原本用于分享校园信息、匿名倾诉与情感交流的“校园表白墙”,近年来在一些学校和社交平台上出现功能异化:恶意影射、断章取义、隐私曝光、群体围攻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内容以“玩梗”“调侃”为外衣,将他人痛苦娱乐化、将个人困境标签化,甚至制作传播侮辱性图片与表情包,导致受害者被长期指向、反复伤害。未成年人心理承受能力与自我保护能力相对不足,一旦遭遇持续性攻击,极易出现焦虑、自卑、回避社交等反应,严重者可能诱发或加重抑郁症等心理问题,并在现实校园生活中遭遇孤立。 原因——低门槛匿名传播与治理短板叠加。 其一,匿名与半匿名机制降低了言语攻击的心理成本。以“看不见的身份”输出恶意,容易弱化同理心与责任感,形成“说完就走”的冲动传播。其二,“校园墙”运营主体多为在校学生或临时团队,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内容审核经验与风险预案。面对隐私侵害、名誉诋毁、现实威胁等复杂情形,往往难以及时识别、处置与证据留存。其三,部分学校对校内网络生态的教育引导不足,对“校园墙”运行规则、内容边界、问责机制缺少系统设计,使其在校外平台生长却与校内管理脱节。其四,群体心理与“社交货币”驱动加速扩散。在角色分工与从众效应影响下,一些未成年人将“转发围观”“跟帖嘲讽”当作融入圈层的方式,误把侵权当娱乐,把造谣当谈资,最终在“围观—起哄—攻击—再传播”的链条中被动参与施暴。 影响——对个人、校园与网络秩序的多重伤害。 对个体而言,网络欺凌往往具有持续性、可复制性与难以彻底清除等特点,一旦形成“数字烙印”,受害者可能长期陷入恐惧与羞耻感,影响学习、人际与身心健康。对校园而言,网络空间的恶意言论会反向侵蚀现实关系,制造对立与不信任,破坏安全、友善的育人环境。对社会治理而言,网络欺凌呈现低龄化趋势,参与群体向初中甚至更低年龄段下沉,若放任“玩梗造谣”成为默认社交方式,将削弱规则意识与边界意识,诱发更广泛的侵权行为,形成不良示范效应。 对策——制度、技术、教育与法治协同发力。 第一,明确规则边界,压实管理责任。对“校园墙”等以校园为主要场景的账号,应建立更清晰的运行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敏感内容清单、实名与匿名的适用边界、投诉举报通道、处置时限与复核机制等要可操作、可追溯。学校应加强对有关账号的指导与监督,推动形成“可管理、可问责”的治理闭环。 第二,提升审核能力,避免“学生管理员独自扛雷”。在尊重学生自治活力的同时,需要配套专业支持:培训法律常识与内容审核要点,建立与学校主管部门、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的联动机制;对涉及隐私、侮辱诽谤、现实威胁等情形,明确“先下架、再核查、留证据”的处置原则,降低二次传播风险。调查显示,不少使用者期待加强信息审核,公众诉求本身也提示治理应向精细化迈进。 第三,强化技术防控,前移风险识别关口。平台应运用技术手段识别异常聚集、集中攻击、重复传播等风险形态,对疑似网络欺凌内容进行提示、限流、拦截与人工复核,尽量在扩散前介入;对反复出现的侮辱性模板与恶意话题,及时阻断传播链条,防止被模仿放大。 第四,加强网络素养与心理健康教育,补上“看不见的课程”。要把网络文明、隐私保护、反欺凌教育纳入常态化教育体系,通过案例教学让学生理解“玩笑”与“伤害”的边界,理解转发、评论同样可能构成侵权。对受害者,要完善心理支持、同伴支持与家校沟通机制,降低求助门槛,避免沉默与自责。 第五,用法治划红线、提成本,形成有效震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网络欺凌行为已明确禁止。对情节严重、造成现实威胁或隐私侵害的,应依法留存证据、及时报告并提供线索,推动司法机关与社会力量协同介入,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传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清晰信号。 前景——从“堵漏洞”走向“建生态”的长期治理。 治理“校园墙”并非否定其积极作用。校园信息互助、情绪表达与公共讨论具有现实需求,关键在于让其回归“善意交流、文明表达”的初衷。随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持续推进,未来应在规则供给、技术治理、教育引导与社会协同上形成更稳固的制度框架:既保护表达权,也保护人格权;既鼓励参与,也强化责任。把网络空间的边界意识、同理心与规则意识培育起来,才能从源头减少网络欺凌的发生土壤。
守护虚拟校园需要多方合力。治理网络欺凌不能仅靠删帖封号,而要构建包含法律、技术、教育的综合防护体系。只有让法治阳光照进网络角落,才能让青春的表达既自由又负责,实现技术向善的育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