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的强奸男是自愿的,怎么能说无罪就无罪呢?

凤姐这个案子到了2023年回头看,确实挺让人震惊的,毕竟历史上女的强奸男的这种事太少见了。我得给大家说说当时的情况。凤宝和凤蓉这俩姐妹,在宝山地区以前可是出了名的不好惹,村里的妇女们谈起她们来,嘴巴都不自觉地压低声音。那年秋天,正赶上宝山棉田大丰收,凤宝和凤蓉在地里忙活呢,这时候来了个姓李的小学徒,长得挺帅。她们俩合计了一下,把李某哄骗进棉田发生了关系,结果李某可能是太拼命了,没来得及喘气就力竭身亡。 警察到了现场,把这两个吓得够呛的姐妹带走了。到了法庭上,法官都犯难了,因为法律条文里根本没写过女的强奸男的怎么判。最后没办法,只能参照男性强奸的量刑标准来定刑。结果法院判她们无罪释放。不过大家心里都不服气啊,怎么能说无罪就无罪呢?曹汝霖律师就说了,这李某是自愿的,不然怎么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体力耗尽?这说明责任不全在那俩姐妹身上。 但话说回来,不管男女都得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如果性行为中有人不同意还强行实施,这就是不对的。所以说女性不可能强奸男性这种说法根本站不住脚。我们必须明白尊重和自由的重要性,这样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