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2010年,“顺丰速运”就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了,那个时候就已经把专业、可靠、高效的形象给大家看熟了。最近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一个案子,就是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告某电商公司侵害商标权的。 这个案子是说被告在网店上卖一种叫“顺丰速孕”的车贴。这个车贴看着跟原告“顺丰速运”的注册商标很像,“SF”和“EXPRESS”都保留了下来,就把那个“运”换成了发音相同的“孕”。法官说,“顺丰速孕”和“顺丰速运”这个驰名商标在核心部分是高度近似的。再加上它们都主要用在车辆上,容易让大家看到贴有这个车贴的车辆时,就误以为它和顺丰公司有关系,或者是顺丰公司的什么衍生产品。这样的行为就是要割裂“顺丰速运”和它代表的快递物流服务之间的联系,削弱了商标的识别功能,还淡化了这个驰名商标的价值。 不过大家最气愤的还是被告用这种谐音玩梗的方式来损害别人的商誉。他们用“速孕”来代替“速运”,把严肃的女性生育话题跟物流品牌混在一起说,不仅漠视了女性生育体验的严肃性,还在公共传播领域散播了低俗的氛围。这样的行为是不符合公序良俗的。 被告一开始还狡辩说是网络流行语的幽默表达,法官当然没同意啦。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且赔偿顺丰公司经济损失还有制止侵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共20万元。还要求被告在相关媒体上刊登声明来消除给原告品牌带来的影响。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呢,那些想要借别人知名品牌出名、还试图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的行为是绝对不行的。市场经营者在做创新营销和表达自由的时候,一定要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和法律法规啊!只有这样才能走得长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