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一度承受较大压力;部分地区过度开发引发生物多样性下降、栖息地破碎化,一些珍稀物种濒临灭绝。如何在发展与保护之间找到平衡,成为现实难题。 原因:上世纪50年代起,我国开始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区制度。1956年广东鼎湖山自然保护区设立,标志着系统性生态保护的起步。此后各地陆续划定保护区,但早期存在管理分散、法规制度不健全等短板。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为自然保护提供了更明确的政策与制度支撑。 影响:经过70年发展,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成效明显。江苏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麋鹿种群由1986年的39头增至8500余头;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的海南长臂猿数量从个位数恢复到42只,显示出持续保护的效果。同时,2.3万余名牧民转型为生态管护员,在保护生态的同时拓宽了增收渠道,形成生态与民生相互促进的局面。 对策:将于2026年施行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作出重要调整:把原有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优化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更明确分区定位,强化分类管理。各地也在探索更精细的保护方式,如浙江清凉峰保护区加强物种监测,西湖景区搭建“爱心桥”帮助鸳鸯繁殖。科技手段加速应用,甘肃莲花山保护区布设红外相机,提升对野生动物活动的监测能力。 前景:随着国家公园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我国自然保护将进入更高水平的发展阶段。专家认为,下一步需加强生态廊道建设,提升保护地之间的连通性;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增强社会参与的动力;推动保护与科研、教育、旅游等有序结合,促进生态价值转化。
七十年的守护——是人与自然持续对话的过程——也是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的体现。从首个自然保护区设立到2600多处保护区建成,从抢救濒危物种到修复生态系统,中国自然保护的路径清晰而坚定。新修订《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施行,既回应了实践经验,也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了更明确的制度框架。面向未来,仍需把这份承诺落到行动上,让保护成为日常选择,在守护自然的同时,守护人类共同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