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人公交车站台候车摔倒索赔19万

年近九旬的杨某在2024年12月遇到了一个意外。他在舟山定海区某港湾式公交站台候车,看到公交车进站后便赶忙跑向车辆。就在从站台走到马路的过程中,他没能站稳,结果摔倒在地,导致右股骨颈骨折。事故发生后,他需要手术治疗。杨某认为这是公交公司停靠位置不规范和驾驶员处理不当导致的,就起诉了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和残疾赔偿金等费用共计19万余元。公交公司却辩称司机停车是符合规范的,而且杨某当时还没有上车,因此不应该由他们来承担责任。保险公司也认为这次摔倒主要是杨某自己的原因。2024年这个时间点,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本案属于健康权纠纷,根据《民法典》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如果行为人有过错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并造成损害,那么他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虽然公交车停靠位置稍微靠前一些,但仍在站台范围内属于合理范围内。所以这次事故主要是因为杨某自己没站稳导致的,司机没有过错。法院最终对杨某要求公交公司赔偿的请求不予支持。陈毅人、杜艳玲和竺麟泽报道了这个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