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走进广西容县乡镇校园:以案例互动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当前,未成年人的安全与健康成长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校园霸凌、法律认知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潜在威胁。为此,容县公安部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将法治教育宣传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深入乡镇校园开展针对性的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灵山派出所所长梁步浩受邀走进灵山镇中心学校,针对小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精心设计了一堂富有实效性的法治教育课。课程以互动问答的形式开场,通过提问"遇到校园霸凌应该怎么办"等贴近学生生活的问题,迅速吸引了全校1300多名师生的注意力,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在具体教学中,梁步浩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学生密切对应的的法律条款。针对校园霸凌这个突出问题,他深入剖析了典型案例,教育学生既不要成为残忍的施暴者,也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要勇于向校园暴力说"不"。同时,他还介绍了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定,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底线,树立守法意识。 这一教学方式创新之处在于打破了传统法律教育的枯燥模式。通过播放视频、剖析真实案例、开展互动问答等多元化手段,使抽象的法律概念变得具体可感,让学生在轻松愉快氛围中掌握法律知识。这种贴近实际、寓教于乐的做法,大大提高了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课程最后,梁步浩鼓励学生争当"学法小卫士",积极参与平安和谐校园建设。这一号召充分调动了学生的主动性和参与度,使他们从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践行者,有助于在校园内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容县公安部门此举反映了当前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中的新思路。通过将法治教育前移到校园,从源头上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要举措。这种主动融入教育系统、参与学生成长的做法,也说明了公安部门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

法治教育从校园抓起——既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也是培育法治社会的关键。容县的这次实践表明,只有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易懂的生活指引,才能真正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这为各地基层普法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