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开公司的过程中,有一些大家可能容易忽视的行为,其实这些行为可能是违法的。这次,我们来聊聊几种常见的涉嫌犯罪的行为。比如,有些创业者把公司的钱当成个人财产随意挪用。这个问题主要是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这两种公司和个体工商户不一样,一旦公司成立,投入的资产就属于公司了。要是没有经过内部程序,随意把钱取出来使用,可能会涉嫌犯罪。这个里面主要包括三种情况:抽逃出资罪、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抽逃出资罪主要是股东在公司注册完成后,再把自己的股份转出去,这属于抽逃出资行为。如果抽逃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话,就构成了犯罪。这在刑法第159条有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大部分公司实行的是认缴制而不是实缴制。因此抽逃出资罪只有在股份实缴制的公司里才适用。现在规定了27种类型的公司,如果这些公司抽逃出资,就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其他类型的公司虽然不会构成犯罪,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比如职务侵占罪就是这样,这和抽逃出资不同。如果只是把自己股本套出来,顶多算抽逃出资。但是如果把股本套出来后还占有公司其他财产归自己所有的话,那就是职务侵占行为了。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就构成职务侵占罪。 最近规定只要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包括3万元)就构成犯罪。比如一家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的公司,个人出资了30万元。如果把80万元财产拿走自己用了,那么这部分30万元就涉嫌抽逃出资,而另外50万元就涉嫌职务侵占了。 再说说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的区别:职务侵占是想把公司钱拿出来花完后不想还;而挪用资金罪则是暂时借用一下公司的钱但打算还给公司的。挪用资金罪在刑法第272条也有相关规定。 一是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二是数额较大用于违法活动;三是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等情况都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这个话题就先聊到这里吧。希望大家在开公司时多注意这些问题,避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