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技厅深化法治教育培训 着力提升科技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问题: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水平直接关系政策落地质效与群众获得感。

科技管理部门承担科技计划管理、项目评审监管、科研诚信建设、成果转化服务、营商环境优化等职责,涉及财政资金使用、市场主体权益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多个环节。

实践中,政策性强、专业性强与涉法事项增多并存,干部队伍在法律适用、程序意识、普法责任落实等方面仍需持续强化,以更好适应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要求。

原因:一方面,科技创新活动链条长、主体多、风险点分散,科研经费管理、采购、验收、监督检查等环节对程序合法性和证据规范性要求更高;另一方面,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监管方式和服务模式加速迭代,行政机关需要同步提升法治思维与规则意识,确保“放得开、管得住、服务好”。

同时,普法工作从“集中宣传”向“制度化、常态化”转变,对“谁执法谁普法”等责任体系提出更明确的刚性要求,要求各业务处室把普法融入执法、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影响:举办法治专题培训,是把学习贯彻法律法规与提升履职能力结合起来的具体举措。

此次“科技大讲堂”邀请高校专家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围绕立法意义、基本原则、重点内容以及地方实践进行系统阐释,并对“谁执法谁普法”、公民终身法治教育等核心制度作针对性解析,有助于推动干部在处理科技管理事务时更加注重权限边界、程序规范和风险预判。

对内,能够促进依法行政标准化、规范化,减少决策与执行中的程序瑕疵和合规隐患;对外,则有利于形成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增强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对政策执行的信任度,进一步优化创新生态。

对策:下一步,应把专题培训成果转化为制度执行和能力建设的实效。

其一,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典型案例复盘相结合,形成以案释法、以训促用的闭环机制。

其二,压实普法责任制,将普法纳入科技项目管理、政策宣讲、行政检查、政务服务等具体场景,做到执法与普法同步、管理与服务并重,提升普法精准性与可达性。

其三,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衔接,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把关。

其四,结合江西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探索,推动普法资源向基层和创新主体延伸,围绕科研人员关切的经费使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科研诚信等热点开展分众化解读,提升政策理解度与执行一致性。

前景:从全国看,法治宣传教育正从“普遍覆盖”向“更重实效”升级,强调把法治要求嵌入治理流程、把法治素养融入干部能力结构。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科技管理部门面临的行政管理边界、服务供给方式和监管合规要求将更加精细化。

通过持续开展法治培训、加强制度执行、完善普法机制,江西有望进一步提升科技治理的规范化水平与政策执行力,为创新主体营造更稳定的制度预期和更公平的竞争环境,推动科技创新与法治建设同向发力、互促共进。

法治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

江西以专题培训为切入点,既回应了新时代科技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命题,也为地方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提供了实践样本。

未来,如何将法治效能转化为创新动能,仍需更多制度创新与行动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