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完房30 分钟就想退,商家要是让你扣全款还不答应,那就有点欺负人了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放出来一个跟消费者权益有关的案例,让不少人在给预订酒店的时候心里都咯噔一下。这次法院就直接说了,要是你订完房30分钟内就想退,商家要是让你扣全款还不答应,那就有点欺负人了。案子里有个叫鲁某的小伙子,他是在“十一黄金周”前头14天的时候,在网上订了一家客栈住三天两晚。他直接把1281元房费全付给人家了。可结果呢,因为他没买到车票,刚过了两个小时就想把这单给退了。客栈那边拿那30分钟的规则当挡箭牌,说时间过了不给退。鲁某没办法,只好去法院告客栈。 法院一看觉得这规矩不对劲。他们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的规定,商家在弄合同的时候得公平点,不能随便把责任都推给对方。像这次客栈弄出来的那个什么“30分钟后不能退、要扣全款”的条款,虽然在首页提示了,但这次鲁某是因为没票才退的。那时候离入住还有14天呢,客栈根本不愁卖。要是按条款来罚鲁某扣全款,这对消费者太不公平了。最后法院觉得该看客栈那边实际有多少损失才行,还得看看退了房间能不能再卖出去,还有谁更有错。既然这样,客栈得把1281元钱退给鲁某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