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与难点均在基层。
在近日召开的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首场"代表通道"上,长沙市人大代表、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院长龙兴盛深入阐述了基层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并分享了望城法院的创新实践经验。
龙兴盛表示,一纸判决虽能厘清法律是非,但要真正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将法治精神融入基层治理的各个环节。
这要求司法机关必须转变工作理念,不能仅满足于做诉讼的"终点站",而要主动成为社会治理的"先锋队",在矛盾纠纷源头就予以有效介入和化解。
为贯彻这一理念,望城法院去年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首先是打破部门壁垒,入驻区综治中心,与政府相关部门、基层调解组织建立"常态化联动、一体化处置"的工作机制。
这一改革使司法资源与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形成合力,提高了纠纷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是创新调解方法。
望城法院推广的"芝麻豆子茶"调解法,通过营造平和理性的沟通氛围,让当事人在轻松的环境中坦诚交流,有利于化解对立情绪,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这一做法充分体现了司法工作的人文关怀,将法治精神系统注入基层治理网络。
第三是推进司法资源下沉。
望城法院以获评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雷锋法庭为标杆,全面推行法官联村联社区制度,使司法工作关口前移,让群众能够就近获得司法服务。
这一措施有助于提高基层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第四是创新人力资源配置。
设立"银发调解员"机制,将退休法官请回基层调解一线。
这些退休法官具有丰富的司法经验和社会阅历,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化解基层群众的纠纷。
该举措不久前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体现了这一创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龙兴盛强调,这些实践都是在"发挥司法专业优势、激活基层治理内生动力"这一核心目标下的有益尝试。
基于这些实践经验,他提出希望以法治为引领,建立起一套多元协同的机制,明晰各方责任,整合司法、行政以及社会各种力量,使老百姓的纠纷得到公正、有效、快速的解决。
作为人大代表和基层法院院长的双重身份,龙兴盛表示将忠实履行代表职责,继续推动司法服务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贡献基层的法治力量。
这既是对基层司法工作者的期许,也是对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刻思考。
基层治理现代化,关键在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判决可以定分止争,但更深层的治理目标在于防止矛盾积累、促进社会关系修复、增强公众对规则的信赖。
让司法力量更早一步、更近一分地参与基层治理,既是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与便捷服务的期待,也是推动社会治理从“末端处置”迈向“源头预防”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