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日记》第5集

话说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突然听见一声微弱的呜咽。她顺着声音找过去,发现了一只刚出生不到两天的狼崽,可怜巴巴地被猎夹给夹住了,肋骨断了,眼看就要不行了。那时候李微漪压根没想那么多,就想把这只狼崽救下来。谁能想到呢?这一救,她就把自己给拖进了跟狼相处的十年拉锯战。城市没法养狼,所以李微漪就把格林带到草原上去。 刚开始的时候格林还是个没断奶的小狼崽,没法跑得很快。到了三个月的时候,它四条腿终于能着地跑了。有一天它第一次追上了李微漪,李微漪就蹲下来给它把爪子上的泥巴舔干净。到了六个月的时候夜里狗叫得很凶,它第一次露出了牙齿把入侵者给赶跑了。一年以后格林学会了打猎,它抓了一只兔子回来给李微漪吃,那是在报恩呢。 镜头里展现出草原上那种既辽阔又残酷的场景:下雪天夜里她把剩下的半块牦牛肉撕成碎末喂给发高烧的格林;大太阳底下她背着高烧不退的格林走了二十公里去找医生看病。后来格林越来越大了,爪子上的指甲变得很长很尖利,晚上经常在帐篷周围挠出很深的划痕。李微漪心里清楚这样下去不行,“圈养”会让它失去野性。 于是她带着格林爬上了雪山的最高处,指着远处蜿蜒的狼脚印对它说:“那里才是你的家。”格林低下头闻了闻风里的味道,第一次发出低沉的叫声——这既是在跟李微漪告别,也是对她的成全。第五年的时候李微漪回到了老地方看看。那天下午太阳快要落山了,她听见远处有熟悉的声音在叫自己。她转过头去却没看到人影。 第二天一大早雪地上有一串巨大的脚印一直通向草原深处。李微漪蹲下来轻轻地问:“格林?是你吗?”风把草吹得晃动起来,一只孤独的狼远远地转过头来看了她一眼——那双眼睛里倒映着她的身影。那时候她突然明白了:真正的守护不是把对方关起来占为己有,而是要把自由亲手还给对方。 电影里没有华丽的语言也没有催泪的音乐,只有草原真实的呼吸声、狼崽骨骼生长时留下的痂痕、还有人类对野性最真挚的敬意。所谓生死之间的情谊不过是把“我爱你”换成了“你走吧”——让对方去属于自己的天地里自由生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