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友山: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边界划清楚

葛友山,这个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的委员,说七天无理由退货得把退货的边界划清楚,给规则立个标准,这才能守住消费者和商家双方的公平。在上海有一家女装店是张先生在做的,他主打20元到40元一件的衣服,这种靠薄利多销维持生意。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退一单货,运费险加上实际运费算下来得给他造成6元的损失,几乎就是卖一件衣服赚的利润都给赔进去了。还有更让人头疼的事儿,有些消费者会在规则里钻空子。比如说吧,有个消费者从去年开始就老这样干:每次他都赶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最后几个小时提出退货申请,接着再买同款衣服,相当于免费穿了一个星期。张先生给记者举了个例子:有个买家在七天内提交了退货申请,结果通过不断预约、改时间的方式拖延收货时间。甚至还有一个顾客申请了两个月退货都没把衣服寄回来,“我们也没办法”。陈先生是在上海搞线上化妆品店的,卖的是护肤彩妆这些产品。这类东西不一样,消费者得试用才知道合不合适嘛。可有些顾客就是以“质量有问题”为由退货,结果退回来的瓶子斑驳得厉害,余量也明显少了,有的甚至用掉了一半都不回来,“七日无理由退货”,这不是让你白拿免费试用的权利啊。葛友山觉得这种行为是权利滥用,既不受法律保护也违背了公序良俗。他觉得得细化商品完好的认定标准,把商家和消费者的权责划分清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