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要续下来了

太原这边这个费用标准还要继续执行。3月24日太原发展改革委、税务局和城乡管理局联合发通知,把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给续下来了。这就意味着在咱们太原城镇里,还要按这个规矩来收这个钱,并且也把哪些人可以免交这事也说了清楚。 收费范围是咱们市区建成区还有各建制镇的单位和个人,不管是国家机关、学校还是个人都在里面。为了让大家方便操作,给城镇居民按户收钱,一个月5元钱。低保户和有特殊政策优惠的人家可以凭证件先交了钱,再给退回来。国家机关、学校还有医院这些地方,就按他们实际产生的垃圾量来算,一吨要收105元。 商业门店和娱乐场所按面积算,一个月每平米收1.2元。宾馆旅馆是按床位收的,一个床位一个月12元。客运车辆是按座位收的,一个座位一个月2元。这个钱主要就是用来处理垃圾、让它变废为宝的。 只要是在这个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都得按时交钱。要是没交,税务部门就会去催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