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队伍里包含四类人:公务员、事业单位的管理专技工勤人员、国企领导和村支书

公职人员队伍里包含四类人:公务员、事业单位的管理专技工勤人员、国企领导和村支书这类基层人员,还有受国家机关委托的编外管理人员。这四类人员的管理法规不尽相同。 比如公务员不允许在企业兼职、入股或从经营获利,公务员法第42条规定得很清楚,因工作需要兼职需经批准且不得拿报酬。否则轻的记过记大过,重的直接降级撤职开除。还有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虽然按规定也不能拿外快,但2017年3月人社部为了鼓励创新创业专门发文允许他们在单位同意下兼职。不过要注意只能领一份工资,而且获得的薪酬和成果分配都得经三方商量好。 至于那些不在编制内的国企领导、村支书等人员享受财政全额拨款的情况就不同了。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去兼职经营甚至入股办企拿报酬是允许的。不过前提是兼职单位和入股企业不能与本职岗位相关或者在自己管辖范围内。 新规把公务员不能干的事说得很直白:第一不能在机关外兼职;第二不能开店经商;第三不能办企业;第四不能入股开公司。说白了就是要保证一人一职专心做事。 若是违反这些规定后果很严重:轻的警告并退还不当收入;重的就直接给开除公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