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是公共财政的基本取向,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的重要抓手。
面对财力总体趋紧、收支矛盾仍较突出的现实背景,湖南明确把民生支出摆在优先位置,以更强统筹、更严纪律、更实举措推进十大重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
问题:民生需求上升与财力约束并存,资金使用效率和基层承载能力面临考验。
随着人口结构变化和公共服务需求升级,养老、托育、医疗等领域投入需求持续增长。
同时,部分地区财力基础相对薄弱,基层“三保”压力较大。
如何在“紧平衡”状态下保持民生投入强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资金“跑冒滴漏”,成为各级财政必须回答的现实课题。
原因:一方面,稳增长与惠民生任务叠加,财政支出刚性增强;另一方面,部分支出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个别领域存在资金分散、效益不高等现象;此外,基层在项目实施、资金监管、绩效评价等环节能力不均衡,容易出现管理链条薄弱、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上述因素共同决定了民生资金既要“保量”,更要“提质”。
影响:民生支出占比持续保持高位,体现出政策导向的稳定性,也为改善公共服务、增进群众福祉提供了坚实支撑。
数据显示,近年来湖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占比稳定在70%以上,2025年达到72%。
按照安排,2026年全省计划统筹投入601亿元用于十大重点民生实事,其中财政资金391.4亿元、占比65%。
这既有助于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群众获得感,也有利于通过民生领域投资带动就业、促进消费、提升人力资本水平,从而形成“保基本、促发展”的良性循环。
但与此同时,投入规模越大,对资金监管、绩效约束和纪律执行的要求越高,任何挪用套取、低效无效支出都将损害公共利益和政府公信力。
对策:围绕“钱从哪里来、往哪里花、如何花得好、怎样落到基层、如何管得住”,湖南财政明确从四个方向发力。
第一,夯实财源基础,在高质量发展中增强民生保障能力。
通过积极培育骨干财源、县域财源、新兴财源,加力盘活国有“三资”,深化税费精诚共治,进一步壮大财政实力,为民生持续投入提供更稳支撑。
同时,精准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养老、托育、医疗等民生类投资力度,推动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更均衡、更可及。
第二,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好民生要事。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把更多资金用于群众急难愁盼。
在预算安排上坚持“有保有压”,对重点民生实事资金予以全额保障。
纵深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项目必要性、合规性与绩效导向,从源头减少低效支出,提升财政可持续性。
第三,推动财力下沉,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持续加大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资金更多向基层和困难地区倾斜,确保“三保”支出足额保障、民生政策落地见效。
在省级安排的民生实事资金中,对延续性项目和新增项目均予以优先保障,并对“爱心驿站”、基层公共卫生能力提升等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着力减轻基层压力、补齐服务短板。
第四,强化绩效管理和全流程监管,让资金用在刀刃上。
坚持“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对低效资金予以压减,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
同时,完善民生资金全流程监管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对挪用套取民生资金行为保持“零容忍”,以高压态势遏制违规违纪,确保每一分民生支出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前景:从中长期看,民生保障正从“兜底型”向“提质型”深化,财政政策也将更突出“投资于人”的导向。
随着零基预算改革、绩效评价体系完善以及基层财力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民生资金管理将更加规范透明,政策执行链条更顺畅。
下一步,关键在于把投入强度转化为服务质量,把制度约束转化为治理效能,在可承受的财力范围内持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形成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的长效机制。
民生是最大的政治。
湖南财政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仍然坚持民生支出占比70%以上的高位,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通过做大收入蛋糕、优化支出结构、财力下沉和强化监管等多管齐下的举措,既确保了民生投入的充足,又保证了资金使用的规范和高效。
特别是对挪用套取民生资金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为民生资金的安全使用筑起了坚实防线。
这些举措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全省民生事业迈向更高质量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