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后“黑中介”总找理由拖延扣压押金,一张租房合同背后的押金,本是保障双方信任的桥梁,可租客们却常因此陷入困境。如今,这已成为租房市场上的通病。《法治日报》记者采访发现,任刚就有这样一段闹心的维权经历。任刚是江苏省南京市某大学的学生,2024年8月他在无锡实习结束后向房东提出退房申请。每次他问房东要押金,对方总是说“别急”,结果两个多月过去了还是没消息。任刚找到中介要了房东的个人信息报警求助,警方建议调解也没用。他只好整理材料去法院起诉。2024年10月中下旬,在法院的协调下,房东才分两次退了1700元中的1000元和500元,剩下的200元就没了下文。 去年山东青岛的樊女士遇到了更气人的情况。签约前中介说不收中介费,可合同里写了一天4元的“维修费、打扫费”。樊女士住了一年多也没人来服务过。到期要退房时中介保证15个工作日后押金自动退还。结果15个工作日过去了还是没动静,樊女士催问对方说“在排队”。又过了一周多她威胁要维权,中介只回了一句“那你去吧”。维权过程波折不断,当时签约的小程序打不开了,合同信息也没了。好在居委会帮忙协调,中介最后把全部押金退了回来。 为了不被坑,樊女士说以后租房会特别留意渠道是否正规、有没有纸质合同。记者在某投诉平台搜索“租房 押金”发现有上万条投诉。根据规定,押金的返还时间和扣减情形必须写在合同里,非约定情况不能乱扣。经纪机构不能代收代付租金和押金,否则要罚款2万元到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并停业整顿。 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毕文强觉得禁止中介经手资金能防“租金贷”跑路风险,但还得配套制度。比如建立资金存管账户退租后3个工作日解冻;让房东买保险替代押金;让经纪机构靠服务收费而不是差价。毕文强还提出要用“三位一体”机制来落地《住房租赁条例》,即靠平台技术、信用惩戒和社会共治。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建议要加强宣传让大家自觉守法;用示范合同备案明确押金规则;用信息平台让租客能举报曝光违规行为;建立监管账户管租金和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