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柳江通报一批次调味品防腐剂指标超标处置进展:企业启动召回并被依法查处

问题——抽检发现防腐剂混合使用指标超标 通告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抽检信息中,涉及柳州市柳江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的1批次产品。该批次为广西佳厨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酱烧烤(原味)”,检验项目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山梨酸+苯甲酸)”。检测结果表明,该指标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结论为不合格。样品由外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流通环节抽样,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原因——配方控制与过程管理仍存薄弱环节 从不合格项目看,问题集中在防腐剂复配使用合规性。按照现行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许使用并不意味着可叠加至“各自最大使用量”,混合使用需满足比例之和的限值要求。业内人士指出,造成该类问题的常见原因包括:配方设计对“混合使用限量”理解不到位,计量与投料环节缺少复核机制,批次间工艺波动导致添加剂实际使用量偏离控制目标,以及企业内控标准与国家标准更新衔接不及时等。此次通告所涉标准为GB2760-2024,标准实施后对企业合规管理提出更精细要求,客观上也对中小食品企业的标准转化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水平形成考验。 影响——产品流向跨省,倒逼全链条追溯与协同监管 通告披露,该批次产品在柳江区生产后进入外省流通渠道,涉及多家经营主体的分销与零售环节,最终在商超端被抽检发现问题。此链条表明,调味品等常温预包装食品流通半径大、渠道层级多,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隐患,处置难点不仅在于生产端整改,更在于流通端的追溯、清点与回收。对消费者而言,防腐剂超限并不等同于必然发生急性危害,但其触碰国家强制性标准红线,意味着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失守,必须依规处置,避免风险累积与扩散。同时,该事件也提示各地需深入强化跨区域抽检信息共享与处置协同,提升风险发现与闭环管理效率。 对策——复检仍不合格,启动召回并依法推进处罚与整改 通告显示,柳江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依法向企业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开展现场检查,固定证据、核查生产批次、数量与销售去向。企业对抽样程序和检验内容未提出异议,但对结果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结论仍为不合格。依据食品安全监管要求,涉事企业随即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已召回一定数量产品。监管部门同时对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依规作出处置,并在核查中对货值、销售情况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下一步,围绕同类风险点,监管部门通常将督促企业从配方合规审查、原辅料与添加剂管理、投料计量校准、过程记录完整性、出厂检验与留样制度落实等开展系统整改,并视整改效果和风险水平组织复查、加密抽检。 前景——以标准落地促行业提质,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效能 随着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持续完善,监管从“事后处置”向“风险预防”延伸成为趋势。对企业而言,合规的关键在于把国家标准要求转化为可执行的工艺参数与岗位操作规范,特别是对复配添加剂、工艺波动控制、批次放行审核等环节建立更严密的质量控制链条。对监管部门而言,结合抽检数据开展风险研判、对易发问题实施靶向抽检、推动跨区域案件协同与信息互通,将有助于提升监管精准度和治理闭环能力。对流通企业而言,完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追溯台账,及时响应召回要求,是共同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的重要一环。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食品生产企业严守质量底线。只有企业规范生产、监管高效执法、消费者积极监督,才能切实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