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有政策撑腰,中间人拿点利润是合法的

话说在2015年10月,某村民组把手里的121亩地一下子全转包给了李某,当时签的合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每亩地每年的租金定在了600块钱。到了2016年年底,李某又把这块地转手包给了韩某,租金价格还是没变,依然是每亩每年600元。 谁能想到这中间会有猫腻呢?等到两年后的2018年到2020年,李某跟韩某私下里一商量,把价格偷偷抬高到了每亩700元。这三年下来,韩某总共给了李某25.41万元,而李某呢,只转手付给村民组19.36万元。这一来一回一对比,中间差了整整6.05万元。 韩某觉得自己吃了大亏,认为李某这是“多收少给”,就把他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下来给出了三点理由:第一,合同相对性决定了事情只能一对一解决;第二,李某拿了钱怎么分给村民组是他自己家的事;第三,既然双方白纸黑字写好了每亩700元的价格,那这笔钱就拿得理直气壮。 法官在《民法典》里找了依据来拆解这个案子:不当得利必须得利、受损、没法律根据还得有关系。李某确实多收了6万元钱;但韩某也没吃亏——他已经按700元交完了所有租金;中间赚的这部分差价正好补上了两次流转的差价缺口。而且农村土地流转有政策撑腰,中间人拿点利润是合法的。 这件事也给咱们提了个醒:签合同前得把整个链条看得清清楚楚。两次流转是两码事,上游价格管不着下游怎么定;中间人赚点差价不犯法,但前提是得在大太阳底下办手续、写清楚归属;维权只能找直接签合同的人,跳过链条去要钱是很难行得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