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法院公开宣判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案子

10月30日那天,临澧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案子,把黄某国、裴某兵还有黄某健等人给判了。这6个人分别判了1到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还给每人判了3000块到5000块的罚金。庭审现场有30多个群众和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旁听,大家都想亲眼看看怎么把这伙坏人给灭了。 2015年12月的时候,新安镇南闸居委会把宅基地转让给了外面来建房的住户,合同上写了个“优先条款”,说在同等条件下,用工、用料和运输要优先考虑社区一组的居民。黄某国一伙人知道了这个条款,就故意把它理解成了“独家垄断”,开始琢磨着怎么把这活儿全包下来。他们给大伙儿定了规矩,谁要是不听话就遭罪:有人去现场看场子,有人带人去堵门闹事,还有人冒充材料商坐地起价。外来户要是敢反抗,轻则被骂得狗血喷头,重则被砸门堵路。这么折腾了几年下来,他们硬是在南闸居委会一组形成了一种靠暴力胁迫来维持的“垄断”局面,谁想建房都得求着他们做工程。 法庭审理的时候认为,黄某国是个老惯犯,他长期纠集裴某兵、黄某喜、黄某化、黄某健和闫某国这五个人干坏事。这帮人仗着自己有人手、有胆量,动不动就拿暴力和胁迫的手段来硬要工钱或者强迫人家做生意。按照每个人在这个犯罪集团里的地位和作用还有危害程度,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黄某国因为是头目判了2年6个月有期徒刑,罚了5000元;裴某兵、闫某国还有黄某喜他们四个人分别被判处1到1年2个月的有期徒刑,都被罚了3000元。 这次公开宣判不光是法院审判职能的一次集中展示,也是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的又一个胜利。临澧法院表示要接着保持高压态势,把专项斗争往深里推一推,让老百姓心里更踏实、更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