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烈宏:建立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

最近国家数据局党组书记刘烈宏带着大家伙儿开了个关于数据产权登记的专题会。这次会议可不仅仅是个简单的讨论,国家数据局把中国通信、南方电网、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腾讯集团、海天瑞声、泰一科技这些企业的代表给喊来了,还有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姜颖、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常鹏翱、江苏省、杭州、青岛、深圳的数据管理部门负责人,大家凑一块儿想怎么把数据产权这事儿给弄明白。中共中央和国度院早在之前就发了文件,这就好比给咱们定了个大方向。刘烈宏局长在会上说,咱们现在就是要落实这个文件里头的事儿,建立一套能促进数据流通的好制度。 别看数据看着是个虚东西,它实际上已经成了跟煤铁一样的生产要素。但它跟煤铁不一样,没法用老一套的物权登记法去管。常鹏翱教授从法律角度讲,数据的产权登记得重新设计一套玩法;姜颖院长也说了,得从司法实践里找路子来保护权益。几位地方的代表也把自己在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麻烦和找到的方法给讲了出来。 刘烈宏局长在会上定了调,建立数据产权登记制度是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的关键举措。通过登记公示,咱们能搞清楚数据是谁的、在哪、怎么走的,这就好比给数据办了个身份证。这样一来,市场主体就不怕被骗了,买卖数据的成本也能降下来,大家对数据交易的信心自然就有了。 大家都觉得这事儿不容易干,是个系统工程。得把法律、技术、市场和治理这几方面的事都摆平。下一步国家数据局打算往知识产权、不动产这些成熟领域去学经验,结合数据生产流通的特点搞创新。可能的做法有分类分级管理、动态更新信息、还有跟数据合规认证平台对接这些。 这次座谈会真的挺管用的,政府、企业、学校、科研单位坐在一起聊了聊,算是把大家的想法给拢到一块儿了。只要国家数据局接着推进试点探索,一套有中国特色的登记体系很快就能建起来。这对畅通数据交易、做强数字经济太重要了,咱们中国在全球数字经济的竞争中肯定能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