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2月9日,大邑县法院处理了一桩小孩玩闹引发的事故。这回,黄某和梁某在大邑县的广场玩游戏。黄某给梁某追得跑了起来,为了躲开抓捕,梁某直接把黄某从乒乓球台上推了下来。黄某摔在地上后,头上受了伤,后来还被鉴定成了十级伤残。这两家商量赔偿的事没谈拢,只好去大邑县法院打官司。法院觉得,那个乒乓球台桌的高度摆在那儿,小孩爬上去确实容易出事儿,监护人没管到位就很有责任。这次事故主要是梁某推人的行为造成的,所以他家应该给大笔赔偿。而黄某的家长看着孩子玩得这么危险也没拦住,也有一定过错。最后法官决定,梁某的家长承担70%的损失,黄某的家长自己扛下剩下的30%。这事儿也给家长提了个醒:孩子安全意识差,家长不仅得提醒他们别做危险动作,还得在旁边盯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