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试用期的时间给随意定长,尤其是工资

李嘉欣这期给大家聊聊这个劳动法的事儿。有句话不得不说,用人单位绝对不能把试用期的时间给随意定长,尤其是工资。得看《劳动合同法》咋说的,按照规定,要是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试用期最长就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还有一种情况是约定以完成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不满三个月的,那就不得约定试用期。顺便提一句啊,初次到事业单位就业的工作人员,若是签订了3年以上的合同,试用期可就是整整12个月呢。不过大家还要记着一条很重要的规则:同一个用人单位跟同一个劳动者只能定一次试用期,而且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根本不能商量什么试用期。 至于劳动合同这块儿也得讲清楚。《劳动合同法》里面说得明明白白,单位自开始用你那天起,劳动关系就成立了。劳动关系既然成立了,肯定得签书面合同;如果没签书面的话,也得在你上班那天起一个月之内把合同搞定。如果拖过了一个月还没签书面合同,单位就得给你每个月发二倍的工资。所以说这试用期里头肯定得有劳动合同才行!那要是签了个单独的试用期协议,行吗?千万别!《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得很死: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里头;要是合同只写了试用期这一条儿,那这试用期就不算数了,把这段时间全部算作正式的合同期。 说到工资这块儿也不能马虎。法律规定在试用期的时候给你开的钱不能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你和公司谈好的那份工资的80%,这两条标准还不能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有社保的事儿也是板上钉钉的规定:《社会保险法》第58条明确说了单位必须在你入职那天起30天之内给你办社保登记;如果没去办的话就让社保机构去算你该缴多少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老老实实地去参加社保、缴社保费啊!这是有法律强制规定的程序来着。所以哪怕是在试用期里双方商量一致想不缴社保费也没用!这期内容就给大家整理到这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