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消费维权指南 聚焦食药安全与网络消费问题

问题——新型消费场景增多,维权痛点更集中更隐蔽。近年来,线上购物、会员订阅、健康管理与轻医美理疗等消费需求快速增长,与之相伴的纠纷也呈多发态势:部分减肥产品打着“快速见效”旗号违规添加禁用成分;少数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对老年群体夸大疗效、诱导消费;一些平台以“连续包年”等模式设置自动续费,但提示不充分、取消不便捷,消费者不知情或难以选择的情况下被扣费。上述问题不仅损害个体权益,更侵蚀市场信任。 原因——逐利冲动与合规短板叠加,平台与商家责任边界亟待厘清。一上,个别经营者为追求短期利润,铤而走险食品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成分,或以“治病”“降三高”等表述制造疗效幻觉,突破广告与消费者保护底线。另一上,在网络交易链条中,生产、供货、分销与平台呈多环节结构,部分商家对进货查验、资质审核、宣传用语把关不到位,甚至以“我不知情”“我只是销售者”规避责任。另外,自动续费等数字化服务依赖“默认同意+持续扣费”的商业逻辑,若提示方式不显著、信息路径不清晰,极易演变为对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实质性削弱。 影响——一旦突破底线,损害从个体延伸至公共安全与行业生态。减肥食品违规添加禁用成分,直接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安全风险;针对老年人的虚假宣传与诱导消费,不仅造成财产损失,也可能延误就医,带来更严重的健康后果;自动续费提示不足导致的“被扣费”,虽多为小额高频,却易累积为对平台信誉的持续消耗。更重要的是,若违法成本偏低、维权成本偏高,守法经营者将面临“劣币驱逐良币”的不公平竞争环境。 对策——以典型案例划定红线,强化经营者义务与惩罚性赔偿的震慑作用。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法院对多类争议给出清晰裁判导向。 其一,食品安全领域强调“查验义务”不可缺位。消费者购买减肥食品后发现生产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经鉴定产品含有大量西布曲明等禁止添加成分。法院指出,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有权主张价款十倍赔偿。经营者未依法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仍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放任风险发生,应认定构成“明知”,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裁判要旨传递出明确信号:在食品安全底线问题上,销售环节同样不能以“不知情”作为免责挡箭牌。 其二,老年消费保护突出打击“功效神化”的欺诈行为。案例显示,商家在网络平台宣称理疗产品具有“降三高”“治疗糖尿病并发症”等功效,诱导老年消费者购买多个疗程,但实际服务仅使用普通护肤品,效果与宣传严重不符。法院认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夸大功效、诱导消费构成欺诈,应承担退款并支付三倍价款惩罚性赔偿责任。该裁判有助于压实对面向老年群体营销行为的合规要求,推动健康服务回归科学与理性。 其三,网络会员自动续费争议中强调“显著提示+有效送达”。在某视频平台会员“连续包年”服务纠纷中,平台虽在扣费前发送提示信息,但未设置自动弹窗等显著提醒方式,查看路径不明确,且短信提示发送失败后未继续履行提醒义务。法院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有关规定指出,采取自动续费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在续费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注意,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最终,法院支持消费者退还扣费并赔偿资金占用利息损失的请求。该案更明确:自动续费并非“默认扣费”的通行证,平台须以可感知、可到达、可选择的方式完成提示义务。 前景——以司法规则引领市场预期,多元共治将成为消费环境优化关键。随着平台经济、健康消费与服务订阅持续发展,纠纷形态仍将迭代。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司法机关以更具可操作性的裁判规则回应社会关切,有利于统一裁判尺度、稳定市场预期,并推动经营者在供应链管理、广告合规、用户提示与售后机制上补齐短板。下一步,相关领域治理需要形成合力:监管部门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广告宣传与网络交易规则的执法协同;平台企业完善自动续费提示、取消路径与争议处理机制,减少“设置障碍式经营”;消费者增强证据留存与依法维权意识,形成对违法行为的外部监督压力。可以预见,惩罚性赔偿与严格义务认定的适用,将持续提高违法成本,促进行业从“流量驱动”转向“合规驱动”。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面对新型消费纠纷,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从制度建设到企业自律,构建更完善的消费环境,促进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