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

3月26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放出大招,直接印发了《华中区域省间电力中长期市场实施细则》。这次细则可不是一般的安排,主要把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重庆和西藏这七个省(区、市)都给囊括进来了,目的就是把这七地的同步电网搞得更活泛。 不光是这么几个地方要参与,所有已经在电力交易机构办完注册手续的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还有新型经营主体都得进来一起玩。新型经营主体这块儿还得分开细说,像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储能这些单一技术类的,跟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这种资源聚合类的差别挺大。特别是那个智能微电网,只要配电环节能把源网荷储一体化搞定,也算作它的一部分。 细则里把储能这块给特别拎出来说了。放电的时候,这部分电量得拿去参与中长期交易卖电;充电的时候,也得拿钱出来买电。交易品种和方式这块儿比较丰富,电能量交易、绿电交易、合同交易都有得选。 整个交易过程按照年度到月度再到月内的顺序来推进,还能做连续多天的开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那边特别鼓励大家伙儿去参与好几年的绿电交易,就是想把这个常态化机制给跑通了。 价格这块儿是大家最关心的地方。买卖双方得通过市场化手段自己谈价码,第三方不准瞎掺和。签合同的时候可以是固定的价格机制,也可以随市场供需和发电成本来浮动。至于怎么算钱的问题也有明文规定。 购电方所在省电网省间联络线落地电价是由交易上网价格、送出省外的输电价还有损耗组成的。损耗已经在输电价格里了就不另外收了,主要由买方扛着,也能协商解决。 要是你是电力用户买到了手的价格,那得把省内的输配电价、网损费、政府性基金这些都加上去才行。 绿电交易价分两部分算,一个是电能量价格,另一个是环境价值。环境价值不进峰谷分时电价和力调电费这些计算范畴里。 对于参与交易的燃煤机组容量电价和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也有各自的规矩得遵守。 最后是结算的事儿。这个流程采用日清分和月结算的方式处理,特殊情况下也能再次清算。 若跨区跨省通道调整了电量分配比例,大家清分的电量也跟着变一变就行。 调度调用新型储能结算中长期交易时的售电收入和购电支出都得清清楚楚的算出来。 上网环节的线损费、系统运行费和输配电价都得按国家的政策执行好。 这个文件把省间电力中长期市场的很多细节都给理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