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卷式”竞争正在有序推进

2025年6月,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过修订,强化了对“内卷式”竞争的管理,特别针对平台强制商家降价甚至要求全网最低价等行为,明确禁止平台强制经营者按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副司长赵春雷介绍,为了规范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他们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且加强了行政性垄断执法。2025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这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朱美娜说,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给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部署了167项国家标准研制任务,这些标准聚焦质量安全、能效还有分级分类,目的是给“新三样”企业的“内卷式”竞争划出一条红线。截至2025年末,我国已经发布了57项相关国家标准。杨冬指出,在产品越来越低质的问题上,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守住质量安全底线的重要手段。如果企业在“内卷”的压力下拼命降成本,产品质量就会出问题。要发挥好这个制度的作用,加强产品一致性管理是基础。比如媒体曝光的那个充电宝案例,因为企业进行虚假宣传违反了认证规定才被查处。为了防止这类情况出现,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明显低于成本价格产品的认证监管。去年以来推出了不少政策来解决“内卷”的问题。针对外卖平台的“补贴大战”,《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规定了商户管理、价格行为等内容;《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也为实现“优质优价”提供了保障。今年初,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列举了包括“全网最低价”在内的8个风险示例,让企业知道什么不能做。针对平台强制酒店用“调价助手”不通知商家就调价的情况,最近有平台在监管压力下已经下线了这个功能。《人民日报》3月20日刊发文章《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进展如何》。记者采访了杨冬、赵春雷还有朱美娜等人来了解进展情况。文章提到酒店经营者反映被某平台强制干预定价的事情。“内卷式”竞争不仅扰乱了市场、降低了资源配置效率,还侵蚀了企业的长期竞争力,阻碍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这种竞争通常表现为低价、低质和低水平。比如某充电宝企业就因为虚假宣传被查了。 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现在进展得怎么样了?2025年6月修订后的法律加强了对新型典型“内卷”行为的规制;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把条例规定的19项标准细化成了66个禁止性情形;赵春雷介绍了如何打破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朱美娜提到“新三样”领域已经有57项国家标准发布;杨冬强调了强制性认证的作用;这些举措都是为了解决市场上明显低于成本价格的产品带来的质量风险;还有《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里列举了8个风险示例。 为了防止生产企业因为“内卷”导致产品质量下降,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副司长杨冬认为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守护质量底线的重要手段。在“内卷”压力下企业降成本冲动大,产品质量风险就大。加强产品一致性管理能更好发挥认证制度的作用。针对互联网平台的“补贴大战”,《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规定了商户管理、价格行为等内容;《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也提供了制度保障。针对网络销售领域的低价低质现象也是如此处理。 2025年6月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规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同时还针对雇用“网络水军”恶意中伤其他经营者的行为填补了法律空白,并将商业诋毁对象从竞争对手扩大到其他经营者。这样的规制更加全面细致。 还有一系列制度规则在不断完善中:比如在今年初发布的《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里列举了“全网最低价”、平台低于成本销售等8个风险示例;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把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规定的19项标准细化成了66个禁止性情形;修订后的《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增加了行为表现类型和违法惩戒措施。 为了减少重点行业无序竞争并规范地方政府行为:针对网络销售领域的问题发布了相关指导意见;为了推动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高质量发展部署了国家标准研制任务;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体系进一步为政府行为划清界限。 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正在有序推进:今年初发布了指引列举8个风险示例;2025年6月修订后的法律明确不得强制降价;市场监管总局竞争政策协调司细化了禁止性情形并修订了相关规定;朱美娜介绍说已发布57项标准并将加快研制速度;杨冬强调了强制性认证在守护质量底线中的作用;赵春雷介绍了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垄断执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