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冬春季节,森林火灾风险高,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公安局公布多起典型违规用火案例,提醒大家引以为戒。2026年1月1日起《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开始施行,要记住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火灾风险高。 元宵节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频繁,一次“热闹”可能就会酿成火灾。这个时候一定要保持理智,违规野外用火是绝对不行的。 2026年1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明确规定,违反防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提到,未履行防灭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将被责令改正,单位罚款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个人罚款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这次案例中给家长们敲响了警钟:监护人的责任重于山。孩子还小不是借口,法律不会因为这个就免除监护人的责任。比如2月13日周江镇蓝坑村发生了一起未成年人燃放烟花引发山火的事件,其监护人就被要求承担复绿费、扑火费及行政罚款等各项费用共计19万元。还有2月19日水寨镇善坑村的案例,监护人面临10.18万元的经济赔偿。2月17日棉洋镇平安村也发生了类似案例,监护人被追究4万元经济赔偿责任。 还有一次“热闹”换来十日拘留:侥幸心理要不得。比如2月17日华城镇某村村民因喜庆燃放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这种行为非常严重:一把火“烧掉”自由。2月16日横陂镇联长村村民魏某兰在陈竹窝观音庙附近违规用火,火势迅速蔓延引发山林大火。目前魏某兰因涉嫌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第五十四条规定: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停止违法行为。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案例给大家提个醒: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纸刑事拘留决定书是生态红线不容触碰的最强警示。 春节前后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期,冬季气候干燥枯枝落叶增多森林可燃物增加火灾发生几率也随之上升防范森林火灾一定要牢记以下事项。 春节期间要特别注意防火安全:不管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都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避免引发火灾造成巨大损失。 各位朋友一定要把这些案例作为教训铭记在心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违规野外用火必将面临法律严惩同时家长们也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确保他们不做任何危险行为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家园安全共同努力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