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两部门联合发文全面部署儿童友好社会建设 聚焦权益保障与成长空间优化

问题——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数量庞大、年龄跨度较大,儿童上学、就医、出行、运动、游玩诸上的需求日益多样。另外,一些地方政策制定、规划建设和资源配置中对儿童需求考虑不够,公共空间与设施对不同年龄段儿童的适配仍存在差距;家庭、学校、社会、网络等多场景风险叠加,儿童安全防护与权益保障面临新的挑战。如何把儿童优先原则落实到城市治理和社会治理的具体环节,成为高质量发展中需要回应的重要民生课题。 原因—— 从治理结构看,儿童友好建设涉及教育、卫生健康、交通、市政、文旅、公安、网信、司法等多部门多领域,缺乏统筹协调容易出现条块分割、政策零散,项目推进“各管一段”,难以形成合力。 从城市发展看,部分城市规划建设长期更侧重成人通行效率和功能布局,儿童尺度的通行安全、活动空间、设施可达性被弱化;老旧小区、学校周边、医疗机构周边等区域在适儿化改造上也存历史欠账。 从社会环境看,互联网深度融入未成年人生活,网络沉迷、不良信息、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交织;同时,校外活动增多、跨区域流动增强,对风险识别、应急处置和司法保护提出更高要求。 上述因素共同推动以系统思维推进儿童友好建设。 影响—— 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儿童友好建设从试点探索转向全面推进,更强调以城市为基本单元进行系统集成,推动儿童优先在政策工具、公共资源和空间治理中实现“可落地、可评估”。 对民生改善而言,通过优化公共服务和落实免费优待政策,将直接提升儿童在教育医疗、交通出行、文体休闲等上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对城市治理而言,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设施友好配置与安全韧性提升,将推动城市更新更注重“以人为本、全龄友好”,带动社区治理更精细。 对社会发展而言,儿童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关系人口素质提升和长期发展潜力。儿童友好建设既是现实的民生工作,也是面向未来的基础投入。 对策—— 意见明确了推进路径与重点方向: 一是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统筹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和发展环境等领域,推动政策举措系统集成,形成可持续的制度供给。 二是聚焦公共政策、公共设施、公共服务三大关键环节,把儿童权益保障与需求优先嵌入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和资源配置过程,从源头强化“儿童优先”的约束力。 三是加快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围绕儿童高频活动场景完善设施与环境,包括校园周边安全通行、社区活动空间、城市公园与体育场地、公共交通与站点等,提升安全性、可达性与舒适度。 四是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推动儿童免费及优待政策落地,围绕上学、就医、出行、运动、游玩等推出具体举措,让儿童友好从理念转化为看得见、用得上的服务。 五是筑牢安全保护防线,深化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健全机制、加强风险防控,提升预防、发现、处置、救助的闭环能力,更好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六是强化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将加强政策统筹,推动地方深入整合政策、资金、项目,提升儿童工作整体水平,避免“一阵风式”建设和重复投入。 前景—— 随着意见落地,儿童友好建设有望从单点改造走向系统治理,从项目推动走向制度化运行。可以预期,下一步各地将结合城市更新、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基层治理现代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和做法;同时,通过跨部门协同与数据化管理,儿童需求识别、资源配置和风险预警能力将提升。长期看,儿童友好将与老年友好、无障碍环境等工作衔接,推动城市公共空间与公共服务体系向全龄段、更安全、更包容方向发展。

儿童友好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并持续投入。从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到地方落地实施,从政府部门的政策保障到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只有形成合力——才能为儿童营造更安全、更便利、更利于成长的环境。这既是对儿童权益的维护,也是对国家未来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