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征求意见不再“走过场”:从程序合规走向实质吸纳的治理再校准

征求意见本是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程序,然而近期媒体调查揭示的现象令人深思。

一些政府部门向行业主体发送征求意见函后,反馈邮件始终显示未读状态;部分单位将意见表群发至关联度低的部门,收获的多是敷衍式的"无意见"回复;更有甚者仅给基层两三小时甚至要求"马上报"的反馈时间。

这些做法将严肃的民主程序演变为应付检查的表面文章。

从表象看,此类现象表现为三种典型形态。

其一是"石沉大海"式,意见征集后无人问津,反馈内容从未进入决策视野;其二是"精挑细选"式,刻意绕开可能提出尖锐意见的利益相关方,专挑立场一致者征询;其三是"突然袭击"式,通过压缩反馈时限剥夺认真思考和充分表达的机会。

表面上完成了征求程序,实质上背离了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

深入分析,形式主义征求意见的根源在于扭曲的政绩观和制度环境的双重影响。

一方面,部分干部将征求意见视为免责工具而非决策助力,抱持"征求过了就是尽责"的心态,至于是否真正听取意见、决策是否更加科学则不在考量范围。

这种观念下,程序合规成为唯一追求,实际效果反倒次要。

另一方面,现行考核评价体系往往更注重显性的"做没做",对隐性的"做得怎么样"缺乏有效评判。

相比走过场,真征求、真研究、真吸收需要投入更多时间精力,还可能面临利益博弈和矛盾协调的压力,在激励机制不足的情况下,部分干部自然倾向于选择省力的形式主义做法。

这一问题造成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从资源角度看,无效的意见征求耗费了各方人力物力财力,造成行政资源的无谓浪费。

从决策质量看,缺失真实意见的政策制定难以全面考虑各方诉求,科学性和可行性大打折扣,执行中容易遭遇阻力。

从政府公信力看,这种"你的意见我不听"或"虚心接受、坚决不改"的做法,严重损害了政府在群众和市场主体中的形象,削弱了民主决策机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长此以往,还会导致公众对参与公共决策失去信心和热情。

破解征求意见中的形式主义顽疾,需要从制度建设和作风转变两个维度同步发力。

制度层面,应完善征求意见的全流程监督机制,不仅要看是否履行程序,更要评估意见质量、采纳情况和决策改进效果。

建立意见反馈公开制度,要求相关部门对收集到的意见逐条回应,说明采纳与否的理由,接受社会监督。

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将决策科学性、群众满意度等实质性指标纳入干部考评范围,对真抓实干者给予激励,对敷衍塞责者严肃问责。

作风层面,各级领导干部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认识到征求意见不是可有可无的程序点缀,而是提升治理能力、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

要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对待不同声音,将批评意见视为改进工作的宝贵资源。

同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鼓励企业和群众对形式主义征求意见行为进行举报,形成常态化监督压力。

征求意见不是简单的程序填空,而是检验执政能力的试金石。

当每一个"已读不回"的邮件窗口,都可能成为隔断民意的数字鸿沟;每一次"突击征集"的仓促时限,都在消解公众参与的热情。

唯有以"真征求"的诚意取代"假求"的套路,才能让民主决策的阳光照进现实,为治理现代化筑牢信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