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190万债务跳楼自杀妻子告丈夫讨债

2014年,阿豪因为欠了巨额债务,选择了跳楼自杀。这给他的妻子阿燕和一家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这事儿是这样的,林小姐手中有190万的借条和银行流水,就把阿燕给告上了法庭。她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这笔钱。阿燕对此感到非常委屈,她表示根本不知道丈夫借钱了。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林小姐是通过生意上的事情认识阿豪的。从2013年到2014年期间,阿豪分五次向林小姐借款共计190万元。每次借钱都是阿豪一个人签字。 等阿豪死后,林小姐就拿着这些证据去法院起诉阿燕了。阿燕说自己完全不知情,钱也没拿回家中使用过。 庭审的时候就成了一场拉锯战。阿燕说自己根本不知道借钱的事情,家里也没有大额的开支。他们夫妻俩靠着信用卡过日子,有时候还向朋友借钱周转。她还出示了工资流水、信用卡账单还有朋友借款记录来证明他们家的经济情况。 林小姐反驳说阿豪夫妇曾经在他堂哥那里买过奢侈品,花了不止10万元。阿燕否认了这件事情,但承认自己不清楚具体花了多少钱。 法院最后经过综合考量后认定:借款合同只约束阿豪一个人;190万元属于“大额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开支范围;林小姐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 所以法院就驳回了林小姐要求阿燕偿还债务的请求。 法官解释说共同债务认定要考虑三方面因素:借款用途是否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投资;借款期间有没有购置大额资产;日常消费习惯和借款金额是否相符。 在这个案子里,债权人没能证明“大额现金”的去向,也没证明他们夫妻因此受益。所以法院认定这不是共同债务。 这件事给大家提个醒吧:债权人借钱的时候最好让夫妻双方都签字确认或者留存相关证据;如果配偶被要求偿还债务的话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相关材料来证明没有用于家庭;借款人在借大额资金时最好告知配偶并留存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