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儿为买新手机贱卖价值13万的东西

湖南那边的事儿,你听说了没?一个15岁的闺女为了买新手机,把家里价值13万的好东西都拿去平台上贱卖了,最后只落了9300块。真让人上火! 具体说来,这块卡地亚手表原价46200元,人家给她收了2000元;那个29500元的迪奥包包,只拿到了1500元;还有那只12500元的浪琴手表,也才850元就卖了。这价格简直是白送!她妈丁女士知道后气坏了,说平台审核有大漏洞。平台那边倒是振振有词:“我们不回收未成年人的东西。” 那这事到底谁来背锅?山东金盛阳律师事务所的张亚雪律师从法律上给大家捋了捋。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5岁的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卖的东西太贵,超出了她的认知水平和年龄智力相匹配的范围。如果她妈妈不同意这个买卖的话,这个合同是无效的。 还有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说了:如果买卖行为无效了,拿了人家的钱就得给人家退回去。要是东西已经转卖或者坏了没办法退,就得赔钱折价补偿。 如果责任划分一下:一方面是平台作为专业机构没审核好卖家身份;另一方面是家长没尽到监护责任。所以啊家长可以去要回那些东西。要是东西回不来了,平台就得按市场价赔钱。损失嘛得看双方错了多少来分着担。 这事儿闹得沸沸扬扬的。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5日的报道记者是张微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