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发布通告,对缴存基数的计算范围、调整时段以及上下限衔接安排作出明确。
通告强调,2026年度缴存基数原则上以职工本人2025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部门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相关规定或本市规定核定;独子费、回族补贴、行政单位公务交通补贴等项目不纳入缴存基数计算。
问题层面看,缴存基数如何确定、何时调整、上下限如何衔接,是每年单位经办人员和缴存职工普遍关注的政策要点。
缴存基数直接关系到单位和个人的月缴存额,进而影响职工提取、贷款额度测算及住房资金安排。
若口径不清、执行不一,容易造成多缴少缴情形,增加单位成本与后续纠错负担,也可能影响职工对政策的预期稳定。
原因层面看,将缴存基数与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挂钩,是住房公积金制度中兼顾公平与可操作性的通行做法。
一方面,以上一年工资为基础更便于单位在年初完成核算与申报,减少频繁变动造成的管理成本;另一方面,明确“工资总额构成”口径并剔除特定补贴,有助于统一核算边界,避免将非工资性、补偿性或具有专项属性的项目纳入,从而保持制度运行的规范性和基金归集的稳定性。
与此同时,在新年度上下限标准未发布前继续执行上一年度上下限,也是政策衔接中的常规安排,意在避免出现标准“空窗期”,确保缴存工作不断档。
影响层面看,通告对缴存单位具有较强的操作指引意义。
其一,明确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本次调整执行区间,有利于单位集中完成年度基数核定,减少跨期反复调整。
其二,在2026年上、下限文件出台前继续沿用2025年标准,便于单位按既定参数完成系统申报和财务预算安排,降低年初办理的政策不确定性。
其三,关于2025年标准,通告列明2025年缴存基数上限为32470元,下限按区域分为三类:一类区2170元(适用于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呈贡、晋宁及安宁、嵩明),二类区2020元(适用于其他县及东川区),三类区1870元(适用于磨憨镇)。
这些信息为单位在人员类别、地区归属与基数校核上提供了清晰参考。
对职工而言,基数调整与工资水平相联动,将直接体现在月度缴存额变化上,并可能影响后续贷款测算与家庭购房资金安排,稳定、透明的规则有助于形成明确预期。
对策层面,业内建议缴存单位把握几个关键环节:一是严格依据2025年自然年度工资数据核算月平均工资,确保统计口径与政策口径一致;二是对不纳入计算的项目做好清单式区分,减少因口径误用导致的差错;三是按所在地类别核对下限标准,尤其对跨地区用工、派遣用工等情形加强信息核验;四是在新年度上下限文件正式出台后,及时按文件要求进行衔接调整,避免出现执行滞后。
对职工而言,可主动了解自身缴存基数是否与上一年度工资水平匹配,遇到疑问及时与单位经办人员核实,必要时通过官方渠道咨询。
前景层面,从制度运行规律看,缴存基数上下限通常会结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随着相关文件发布,昆明2026年新的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将进一步明确,届时单位和职工的缴存区间将与最新统计数据实现衔接。
总体而言,持续规范缴存基数口径、完善衔接安排,有利于提升住房公积金归集质量和政策执行一致性,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和稳定民生预期中的作用。
住房公积金的每一次政策调整,都是民生温度计的精准刻度。
昆明市此次基数调整既坚守制度本源,又呼应时代需求,在规范与发展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
当"安居"这一基本民生需求得到更科学的制度护航,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根基也将愈发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