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实施 多措并举增进民族团结

问题—— 多民族国家建设进程中,语言文字传承、古籍保护利用、网络空间治理以及面向国际的阐释传播,既是文化传承与社会治理中的现实课题,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基础。近年来,移动互联网与新技术加速信息扩散,有关内容的生产、传播与管理链条更长、场景更复杂。如何在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维护文化多样性的同时,持续凝聚共识、提升治理效能,成为法治建设需要回应的重点。 原因——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语言文字、历史记忆与文化典籍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古籍分布广、载体多、保护难度大,整理研究需要长期投入与专业支持;同时,数字化转型为古籍活化利用带来机遇,也对规范化、标准化提出更高要求。传播领域上,算法推荐、短视频、直播等形态放大了信息扩散效应,涉民族领域的有害信息若处置不及时,容易引发误读、对立并带来扩散风险。建立制度化、可执行的治理框架,有助于将相关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形成更可预期、可监督的政策环境。 影响——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上述重点以法律形式予以明确:一是从权利保障与能力建设两端发力,提出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使用,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并支持少数民族古籍的保护、整理、研究和利用,为语言文字资源保护、古籍数字化整理、人才培养与成果转化提供更稳定的制度支撑。二是强化历史宣传教育与教材读本供给,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并由国务院教育行政、民族工作等部门组织编写有关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系列教材或读本,有助于完善育人体系与知识体系。三是明确媒体平台职责,要求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出版单位、网络服务提供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宣传报道与成就展示,提升主流价值传播效果。四是突出网络空间法治化治理,明确不得制作、传播含有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破坏民族团结进步内容的信息;网络运营者需加强用户信息管理,发现相关信息应依法立即停止传输、采取处置措施、防止扩散、保存记录并向主管部门报告,为平台治理提供更清晰的法律依据与处置路径。五是对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作出制度安排,支持对外人文交流,阐释中华民族历史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展示建设实践与成就,促进国际社会更好了解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推动文明交流互鉴。 对策—— 围绕法律落地见效,下一步需要共同推进:其一,建立古籍与语言文字保护的“全链条”机制,完善资源普查、分级保护、数字化采集、整理出版、学术研究与公共服务等环节,推动成果进入教育、科研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保护、利用与传承相衔接。其二,把好教材读本与宣传教育的质量关和适配性,增强权威性、系统性与可读性,推动历史叙事与现实叙事贯通,提升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知与情感认同。其三,压实媒体与平台责任,完善内容审核、风险研判、快速处置、证据留存与报告机制,提高对有害信息的识别与处置效率;同时鼓励推出更多体现民族团结、文明互鉴、共同发展的优质作品与公共信息供给,形成更健康的内容生态。其四,推进国际传播与对外人文交流的体系化表达,注重用事实、案例和可感可知的叙事讲清中华民族历史脉络与共同体建设实践,以更高水平的开放与交流增进理解与互信。 前景—— 随着法律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将深入实现有法可依、规范推进。可以预期,语言文字规范化与古籍保护利用将获得更稳定的政策环境与更持续的投入保障;教育宣传与媒体传播将更强调体系建设与实际效果;网络空间治理将更加注重依法依规与快速响应。面向未来,技术进步仍将深刻影响传播格局与文化传承方式,法治框架的完善将为在发展中增进团结、在传承中促进创新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面向未来,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传承、古籍整理研究利用与网络空间治理纳入制度化轨道,既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尊重与守护,也是推进共同体建设的现实需要。坚持守正创新、依法规范推进,才能让多元一体的中华文化持续传承,让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基础更加稳固。